老公有家庭暴力應該要怎樣離婚
一、老公有家庭暴力應該要怎樣離婚
1、如果無法挽回,可以協議離婚,雙方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在離婚協議中約定。
2、如果無法達成協議,您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3、根據法律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老公堅持要離婚該怎樣辦
當事人可以再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且對方起訴的,當事人可以積極配合調解,若調解不成的,應當積極證明雙方之間感情尚未破裂。可以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有以下幾點,如果沒有以下情況的,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三、家庭暴力,想離婚可以怎樣辦理
遇到家庭暴力想離婚的,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的方式離婚。如果選擇協議離婚的,需要對方也同意離婚,並且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協商一致才能辦理。
如果無法協議離婚的,則要透過訴訟的方式離婚,起訴離婚需要由被家暴的一方要寫好起訴狀;
然後向對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注意起訴要蒐集對方家暴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存在家暴法院才會認定夫妻感情破裂,才會判決離婚。
至於家暴的證據,可以提供驗傷證明、診療記錄;求助居委會、婦聯等單位時他們的工作紀記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