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起訴離婚有沒有用
一、遭遇家暴起訴離婚有沒有用
遭遇家暴起訴離婚有用,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有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情形,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離婚訴訟的一審一般程式在六個月內審結,簡易程式在三個月審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老公貸款被起訴離婚有用嗎
沒用。如果夫妻一方欠債屬於個人債務,那不管離不離婚,另一方都不需要還款。如果夫妻一方欠債屬於共同債務,離婚與否另一方都要承擔共同償還的責任。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離婚起訴最多起訴多少次
法律並未規定離婚起訴最多起訴幾次。也就是說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其實可以一直起訴,但是法律對於原告再次起訴離婚的,有期限限制。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七項規定,對於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如果在六個月內出現新的情況、新的理由,或者被告提出離婚請求的,則不受該六個月期限的限制。
民法典規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民法典的這一條規定對離婚自由做了個保障,如果雙方又分居滿一年,再次起訴離婚的話,法院應當准予離婚,避免出現久判不離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