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公家暴想離婚怎麼辦?
一、被老公家暴想離婚怎麼辦?
1、被老公家暴若是想要離婚,可以與對方協商離婚事宜,或者也可以選擇直接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老公有家暴可以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離婚協議書後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過三十日離婚冷靜期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訴訟離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審理後,能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情形,應當判決准予離婚。
2、常見家暴行為
(1)身體暴力
這是最常見的一種家暴形式,同時也是最嚴重的一種。身體暴力通常表現為,施暴者對受害者身體各部位施加攻擊的行為,如一方毆打另-方致死、致殘、重傷的,還有夫妻間經常性的拳打腳踢、咬、掐、擰、推、搡、光等人身傷害.或羞侮等行為。
(2)精神暴力
精神暴力是指透過辱罵、貶低、恐嚇、誹謗等方式,直接影響對方的自尊心和心、使用故意冷淡或者拒絕、不允許對方和外界接觸、不給治病、不肯等手段對對方進行精神折磨,強迫對方做不願意做的事。
(3)性暴力
性暴力是指在對方表示不同意的時候,用暴手段威脅對方發生,或殘害對方的性器官等性侵犯行為。
(4)經濟暴力
經濟暴力是對另一半實行經濟控制,經濟控制是指透過對家庭中的金錢財物、時間、交通工具、食物、衣服和住房的控制,限制對方的行動和意志的自由,造成對方人身和精神的依賴,達到控制對方的目的。
(5)家庭冷暴力
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漠不關心對方,將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懶於做一切家務工作等“非暴力不合作”、“冷處理” 的非正式暴力行為。家庭冷暴力實際上是一種精神虐待。
二、家庭暴力構成什麼罪名?
實施家庭暴力行為可能會構成虐待罪、故意傷害罪等的罪名,具體的,實施家暴可能會構成以下犯罪:
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一方想要離婚,另一方不肯離婚,不願意離婚的一方使用暴力威脅恐嚇對方,阻撓對方解除婚姻關係的,即可以認定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2、虐待罪
比如一方對另一方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進行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即可以認定為虐待罪。
3、故意傷害罪
實際中,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時,會對另一方動手,即實施身體暴力,毆打、用力拉扯對方致使身體出現傷害的,如果已經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那麼即可能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
4、故意殺人罪
一方實施家暴,故意毆打另一方致死的,如果確定有殺人的故意,該行為人可以認定為故意殺人罪。
5、侮辱罪
比如在公共場所,實施暴力貶損他人人格,可以構成侮辱罪。
三、家庭暴力如何認定?
認定家庭暴力時首先可以判斷家庭成員實施的是否是積極的暴力行為,若屬於積極的暴力行為,還需要確定保利達侵權行為是否導致受害者的身體健康權益受損精神是否受損。如果損害存在,可以認定家庭成員確實實施了家庭暴力行為。
1、“家庭暴力”行為是否積極
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應是一種積極的致害行為,消極的不作為或者不履行法定義務可能構成通常意義上的“冷暴力”,但並不是家庭暴力。
2、“家庭暴力”與離婚的關係
司法實踐中,家庭暴力行為主要存在於婚姻關係中,且是引發離婚訴訟的一個主要原因。但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無和好可能的認定並不能直接、當然推匯出存在家庭暴力;反之,存在家庭暴力,一般是可以認定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的情形。
實施家庭暴力,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所以,如果法院認定一方在婚姻家庭關係中存在家庭暴力,即便另一方出於某種考慮不同意離婚,法院一般會從保護受害方以及其他家庭成員身心健康角度出發,准予雙方離婚。
3、是否導致一定程度侵害後果
不管是否被家暴了,若是想要離婚,可以採取協商、或者是起訴的方式確定結束婚姻關係。協議離婚的,需要親自到民政部門提出離婚登記申請。如果對被老公家暴想離婚怎麼辦存在其他相關疑問的,可透過點選下方“立即”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