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還被家暴怎麼辦?
一、離婚了還被家暴怎麼辦?
1、離婚後,就不存在家暴行為
離婚後實施傷害前妻、前夫身體健康的行為,可能會被認定為犯了故意傷害罪。
2、常見家暴行為
(1)身體暴力
這是最常見的一種家暴形式,同時也是最嚴重的一種。身體暴力通常表現為,施暴者對受害者身體各部位施加攻擊的行為,如一方毆打另-方致死、致殘、重傷的,還有夫妻間經常性的拳打腳踢、咬、掐、擰、推、搡、光等人身傷害.或羞侮等行為。
(2)精神暴力
精神暴力是指透過辱罵、貶低、恐嚇、誹謗等方式,直接影響對方的自尊心和心、使用故意冷淡或者拒絕、不允許對方和外界接觸、不給治病、不肯等手段對對方進行精神折磨,強迫對方做不願意做的事。
(3)性暴力
性暴力是指在對方表示不同意的時候,用暴手段威脅對方發生,或殘害對方的性器官等性侵犯行為。
(4)經濟暴力
經濟暴力是對另一半實行經濟控制,經濟控制是指透過對家庭中的金錢財物、時間、交通工具、食物、衣服和住房的控制,限制對方的行動和意志的自由,造成對方人身和精神的依賴,達到控制對方的目的。
(5)家庭冷暴力
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漠不關心對方,將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懶於做一切家務工作等“非暴力不合作”、“冷處理” 的非正式暴力行為。家庭冷暴力實際上是一種精神虐待。
二、如果想離婚怎麼辦?
1、想要離婚首先可以與自己的配偶協商,對於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離婚方式具體如下:
(1)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2)起訴離婚: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予以立案後,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一般法院審理時應該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才判決。但是婚後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予以受理離婚起訴的。
2、可以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如果想要離婚可以去當地民政局一些關於離婚的事情。一般民政局的工作人員都會對者的問題進行詳細的解答,同時也會對想要離婚的人進行勸解跟開導。如果是夫妻雙方達到一致意見,需要和平離婚的,直接在民政局申請登記就可以了。
2、離婚的途徑為兩種:
(1)協議離婚
夫妻雙方均想要離婚的,可以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可以向婚姻登記地民政局申請離婚;可至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2)訴訟離婚
已經離婚就不存在家暴,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若是被家暴了,可以收集相關證明自己確實被家暴了的證據。閱讀此文後,如果對離婚了還被家暴怎麼辦存在其他相關疑問的,可透過點選下方“立即”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