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暴怎麼提起離婚訴訟
一、遭受家暴怎麼提起離婚訴訟
一、遭受家庭暴力後,造成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起訴時要提供起訴書,確定法院管轄權。
二、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訴訟費什麼時候交
2、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的,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後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未獲人民法院批准而仍未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
3、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
三、遭遇家庭暴力該怎麼離婚
可以協議離婚,協議不成的可以訴訟離婚。我國有兩種離婚方式,分別是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如果雙方選擇協議離婚只需要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婚姻機關辦理即可。如果無法協議離婚選擇訴訟離婚的則需要在法院進行離婚訴訟,最終結果看法院的判決。
一、協議離婚辦理流程:
1.準備離婚相關證件。
2.準備離婚相關材料。
3.必須由夫妻親自前往當事人常住地址戶口所在地區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二、訴訟離婚辦理流程:
1.提起訴訟。
2.法院審理。
3.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