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離婚賠償包括什麼?
一、家暴離婚賠償包括什麼?
家暴離婚賠償包括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害賠償。根據規定,因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二、離婚損害涉及到什麼賠償?
離婚損害賠償涉及到財產損害賠償與精神損害賠償。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無過錯方有權在法院起訴離婚時申請離婚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十六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三、離婚賠償情形有什麼
可以請求離婚賠償情形有:
1.夫妻一方重婚的,另一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