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約或離婚後能不能要求返還彩禮
一、解除婚約或離婚後能不能要求返還彩禮
解除婚約或離婚後能不能否要求返還彩禮,要分情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的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一下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二)、(三)項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法院調解離婚後還要辦離婚證
法院調解離婚後不用再辦離婚證。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具有和行政機關辦理的離婚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院給調解離婚案件的當事人發放離婚調解書之後,離婚當事人雙方就意味著正式離婚了,雙方不再是夫妻關係。該調解書就是雙方離婚的證明,不需要再到婚姻機關辦理離婚證。
我國離婚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一般雙方自願離婚的可以使用這種方式。協議離婚是指男女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並就離婚的相關法律問題達成協議,經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認可後使婚姻關係歸於消滅的離婚方式。另一種是訴訟離婚,這個適用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願意離婚的。根據相關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訴訟離婚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申請。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給雙方發傳票,通知開庭時間。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式)。
6、法院透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訴訟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法院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