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離婚2年彩禮怎麼處理
一、我國離婚2年彩禮怎麼處理
離婚兩年了彩禮錢退不退,是需要根據不同情況來判斷的,通常狀況之下的話不予退還。一般情況,不予返還。但特殊情況的除外:
(1)給付人為締結婚姻,全家共同舉債,致使家庭揹負債務較多;
(2)家庭成員沒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員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發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難;
按照舉證責任分配原則,給付人對自己生活困難的事由負有舉證責任。
二、返還彩禮糾紛的訴訟時間是多久
1、返還彩禮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返還彩禮糾紛的訴訟主體是誰
婚約彩禮糾紛案件,原則上以婚約雙方當事人作為訴訟主體。但下列情形除外:
(1)訂立婚約的當事人為未成年人的,婚約當事人與其監護人作為共同訴訟主體;
(2)給付彩禮一方的婚約當事人雖已成年,但與其父母共同生活,並用家庭財產給付彩禮的,婚約當事人與其父母可以作為共同原告;
(3)接受彩禮一方的婚約當事人雖已成年,但與其父母共同生活,並將所接受的彩禮用作家庭共同生活的,可根據原告的選擇將婚約當事人和其父母作共同被告;
(4)婚約當事人的父母不得單獨作為訴訟主體。
四、彩禮官司需要什麼證據
1、證明男女雙方當時正處於談婚論嫁的狀態
可藉由雙方的簡訊、微信等通訊工具的聊天記錄,或者舉行過訂婚儀式、拍婚紗照等行為反映出來,表明雙方有談婚論嫁的意向,注意,談婚論嫁和談情說愛是有區別的,單純的情話表白也是不能反映雙方談婚論嫁狀態。
2、證明給付了財產的證據
3、證明給付彩禮是當地的風俗
當地的風俗習慣可以聽取當地媒婆、村長、村委會主任等人的意見,必要時可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現在如果因為感情不和想要離婚,所以想要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完全是可以的,跟夫妻共同財產實際上並不包括彩禮,但是如果因為符合退還彩禮的條件,所以是可以要求退還彩禮的,而在這方面的訴訟時效是屬於三年時間。以上就是關於離婚2年彩禮怎麼處理的相關介紹。對於該問題如果還有其他疑問的話,點選下方“立即”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