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二個多月,離婚時是不是能要回彩禮?
一、結婚二個多月,離婚時是不是能要回彩禮?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第2項、第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是不是能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結婚離婚彩禮是不是能拿回
離婚後應當退還彩禮的情形:
(1)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2)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形的,法院不支援返還彩禮。
雖然符合返還彩禮的情形,但並不意味著彩禮會如數返還。
人民法院在判決確定返還數額時一般會根據雙方共同生活時間的長短、有無生育子女、財產使用情況、雙方經濟狀況、彩禮數額的大小、過錯大小等情況,酌情確定返還的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三、剛結婚不久離婚還能要回彩禮錢
剛結婚不久離婚是否是不是能退回彩禮錢視情況而定。
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是不是能要求返還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使雙方舉辦了婚禮,只要沒有登記結婚的,都應當退還彩禮;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離婚之後男方是不是能主張返還彩禮;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離婚後男方是不是能主張返還支付的彩禮。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