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彩禮錢可以退嗎
一、訂婚彩禮錢可以退嗎
彩禮錢如果有以下幾種情況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還: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其他情況下男方不得要求女方返還彩禮,女方自願返還的,法律並不禁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騙婚可以撤銷婚姻嗎
騙婚產生的婚姻不屬於可撤銷婚姻,只能透過離婚來結束婚姻關係。但是如果是一方有重大疾病,卻欺騙另一方說自己沒有疾病,則屬於可撤銷婚姻,其他型別的欺騙都不算可撤銷婚姻。可撤銷婚姻包括因脅迫而締結的婚姻和一方有重大疾病而不告知另一方的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三、婚姻無效彩禮可以要求退還嗎
無效婚姻給的彩禮一般是能夠返還的。
返還彩禮的情形有: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