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離婚彩禮能全退嗎
一、一般來說離婚彩禮能全退嗎
根據具體情況分析。如果一方要求全部退還的,是要全部退還的。 雙方也可以協商約定只退還一部分彩禮。 如果無法協商,一方起訴要求退還按照習俗彩禮的,因為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法院應當支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5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離婚彩禮可以起訴幾次退還
離婚後返還彩禮能起訴一次。解除夫妻關係之後,關於彩禮方面發生糾紛的,那麼可以到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實際上也就意味著離婚方面的糾紛和彩禮退還方面的糾紛,並不是一個糾紛,是可以分開來進行起訴的。
離婚彩禮錢不給能第二次起訴,退不退彩禮和第幾次起訴離婚沒有必然聯絡。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三、返還彩禮糾紛的訴訟主體是誰
婚約彩禮糾紛案件,原則上以婚約雙方當事人作為訴訟主體。
但下列情形除外:
(1)訂立婚約的當事人為未成年人的,婚約當事人與其監護人作為共同訴訟主體;
(2)給付彩禮一方的婚約當事人雖已成年,但與其父母共同生活,並用家庭財產給付彩禮的,婚約當事人與其父母可以作為共同原告;
(3)接受彩禮一方的婚約當事人雖已成年,但與其父母共同生活,並將所接受的彩禮用作家庭共同生活的,可根據原告的選擇將婚約當事人和其父母作共同被告;
(4)婚約當事人的父母不得單獨作為訴訟主體。
一般來說離婚彩禮能全退嗎是需要根據犯罪情況來看的,如果出現以下情況可以退還,例如,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離婚彩禮需要返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彩禮需要返還的。閱讀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問題仍未得到解答,可以點選下方“立即”按鈕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