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糾紛怎麼處理?
一、彩禮糾紛怎麼處理?
彩禮糾紛一般由男女雙方自行協商處理。如雙方不能達成協商,或達成協商後又反悔的,當事人可申請第三方進行調解,或直接收集相關證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透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彩禮錢離婚時怎麼處理
如果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或者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是沒有共同生活的,則離婚時如果男方要求彩禮應當退還。如果不需要退還的,則首先要區分彩禮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彩禮前是女方婚前獲得的,或者雖然是婚後獲得但是贈與人明確表示只贈與女方的,則彩禮錢認定為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規女方所有不進行分割。
如果彩禮錢是婚後獲得的,則只要贈與人沒有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就認定彩禮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可以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三、夫妻離婚彩禮怎麼處理
夫妻離婚的,如果存在下列情況,且男方要求返還彩禮的,則彩禮需要返還:
(一)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二)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如果彩禮不需要返還的,則需要區分彩禮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再確定如何處理。
如果彩禮是婚前給付,或者婚後給付,贈與人明確表示只贈與女方的,則離婚時彩禮仍然歸女方;
如果彩禮是婚後給付的,則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離婚時夫妻雙方自行協商如何處理彩禮,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