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女方要退男方彩禮錢嗎?
一、起訴離婚女方要退男方彩禮錢嗎?
起訴離婚女方不要退男方彩禮錢,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一定需要退彩禮。離婚後女方只在以下兩種情況中才需要退還男方彩禮:一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後女方的確未與男方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二是男方因婚前給付彩禮並導致離婚後男方生活上出現困難。所以只要當事人之間沒有出現上述情況,男方起訴離婚的,女方可以不退還男方彩禮。
名為“彩禮”,實際上是借婚姻索取財物或者包辦買賣婚姻,是可以要求返還的。有的人打著彩禮的幌子,但其行為性質卻和彩禮的本意相去甚遠,這類行為是法律禁止的。它是無效行為,自始無效,當然無效,絕對無效。因此,這種“彩禮”從一開始就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處理彩禮返還糾紛要注意什麼
彩禮糾紛還要注意以下問題:
1、對於不能認定彩禮的或者是交往期間所給予的財產處理情況,得視具體情況、具體性質依法處理。
2、完全自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一般屬贈與行為,如果沒有特殊規定,通常彩禮可不予返還。
3、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三年。因此,若有彩禮糾紛問題,可及時提出訴訟,若超過三年,則訴訟無效。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離婚時也應該返還。立法理由是:“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的話,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協助、共同生活的經歷。所以,對雙方當事人而言,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關係雖已成立,但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遠沒有開始。由於各地方的習慣不一樣,農村及一些地方,往往更注重的是舉辦一些有地方特色的婚禮,更注重的是兩個人真正走到一個家庭中,開始共同生活。而且許多時候,舉辦這些儀式與登記結婚要隔很長時間,如果雙方尚未共同生活的,也沒有過多把雙方共同聯絡在一起的紐帶。”
三、哪些行為不能認定為彩禮
根據彩禮的目的性,在實踐中對以下行為不能認定為彩禮:
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
2、男女雙方戀愛期間男方為表露情感所為的贈與。
4、男方及其近親屬與女方及其近親屬禮節性jiao往時的贈與。
5、借婚姻索取財物、騙取財物的行為。
起訴離婚女方要退男方彩禮錢嗎,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中給出了明確的解答,彩禮的退還,按照我們國家民法典當中的規定,必須支付合法定的條件,只有這樣的話才能夠進行處理。希望本篇文章內容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選下方“立即”按鈕,網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