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準兒媳已懷孕,婆婆馬上取消6萬塊彩禮錢,準兒媳:退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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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人思想比較開放了,對於婚前性行為也比較包容,不再像以前那麼封建了。不過,從姑娘的角度考慮,還是矜持一些比較好,否則吃虧的往往是姑娘,畢竟男女在生理結構上是不一樣的。
一對情侶既然已經住在一起,並且要結婚了,那雙方都要以誠相待的,誰也不要有佔對方便宜的念頭。在茫茫人海中,兩個人有緣相識、相知和相愛,最後決定牽手一生,這是多麼美好的事。
在結婚前夕,姑娘意外懷孕,準婆婆知道後馬上取消了6萬塊彩禮錢。姑娘很驚訝,明明已經說好的事,再說6萬塊彩禮也不多呀,準婆婆怎麼能這樣?這是發生在江小姐身上的事,下面我們來聽聽她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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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江小姐的自述:
前幾年我在一傢俬人小超市裡當收銀員,有一次結賬時我收到了一張假幣,當時沒看出來。到下班時,老闆來收錢,才發現我收了假幣,他要我賠錢。
我心裡很難過,我辛辛苦苦站了一天,也就掙個100塊錢,結果卻要賠了。那這一天等於白乾了,還被老闆罵了,我真是鬱悶透頂。
等我賠完錢,正要走出超市時,一個小夥子匆匆忙忙跑來。他手裡拿著100塊錢,上氣不接下氣的,就把錢塞到我手裡。我不知道怎麼回事,就看著他,他有點不好意思。
原來,他媽前些天收了一張假幣,自己花不出去,就把錢夾在其他幾張紙幣中,然後給他了。小夥子不知道其中一張是假幣,今天就來我們超市裡買東西,我眼拙,沒發現那張假幣。
小夥子回家後,從他媽嘴裡得知了假幣的事,他覺得不能做這種坑人的事,就跑來給我還給錢了。我頓時很感動,這年頭還有人這樣,他的人品真好,我一下子就對他充滿了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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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我和小夥子認識了,後來便成了戀人。男友的為人我一直覺得挺不錯的,但他媽的為人,我就不知說什麼好了。反正我感覺她特別精明,精明得過了頭,很會算計人。
我和男友戀愛了一年多後,準備要結婚了。因為我和男友都是家裡的獨生子女,所以婚房是一起出錢買的。裝修的錢原本說好也一起出的,可後來準婆婆非要讓我們家出,就算是我們家的嫁妝,他們家負責給彩禮錢。
準婆婆還說,如果他們家不出彩禮錢,會被人笑話的。不過,準婆婆也說我是家裡的獨生女,將來我父母的養老送終,肯定是要女兒女婿負責的。
我父母雖然有點不爽,但還是同意了,畢竟準婆婆說了,將來我父母的養老送終是要女兒女婿負責的。既然這樣,那他們為女兒女婿花些錢,也是應該的。
但沒想到準婆婆只出5萬塊彩禮錢,我父母就不吭聲了。裝修婚房可遠遠不止5萬,而且我父母還打算給我陪嫁一輛10幾萬的車,男方就出5萬塊彩禮錢,這也忒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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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婆婆見我父母不吭聲,就只能又加了一萬,說是六六大順!這在準婆婆看來,好像他們家做出了多麼大的讓步一樣,但事實上也就只多了一萬塊錢。
在結婚前半個月,我突然查出懷孕了,我父母和男友都很高興。男友就馬上打電話給準婆婆,準婆婆在電話裡也很高興,笑得合不攏嘴了。
但第二天男友對我說,準婆婆說6萬塊彩禮錢不給了,因為我懷孕了。男友很為難,可他上班掙的錢都上交給準婆婆了,現在準婆婆不拿錢出來,他也沒辦法。
我把這事告訴了父母,父母很意外,覺得男方家不守信用。我爸說裝修婚房時,準婆婆非要讓女方出錢,他就已經心裡不爽了。後來,準婆婆說女兒女婿要給岳父母養老送終的,他才勉強讓步了。
我媽說,現在準婆婆提出不給彩禮錢了,分明是在說姑娘懷孕了,就不值錢了。我媽給準婆婆打了電話,準婆婆果真是這個意思,還說愛嫁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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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氣得不得了,說照準婆婆這個樣子,我嫁過去後肯定會受氣的。我是家裡的獨生女,從小到大父母都很疼愛我,我真的連吵架都不會,遇到潑辣的人,我是應付不過來的。
我一氣之下獨自去了醫院,把孩子做掉了,然後跟男友提出了退婚。在我身旁,有好幾對夫妻,原本他們夫妻感情都挺好的,可就因為婆媳矛盾而引發夫妻矛盾,有兩對夫妻還因此而離婚了。
所以我覺得準婆婆這樣對我,結婚後肯定不會幸福的,到時老公會受婆婆影響的。男友沒想到我會去打掉孩子,還要跟他退婚,他又驚訝又難過,堅決不同意分手。
但我堅持要分手,那時我表哥在外地開的公司,正好要招一個文員。我就辭掉了收銀員的工作,去投奔表哥了。
準婆婆很意外,沒想到我會這麼做,但她認為我都已經打掉過孩子了,還有誰會要我呀?所以我回頭肯定會去求她兒子複合的,他們家不用擔心的,她還一個勁地勸兒子呢!男友被迫接受了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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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表哥的公司裡打工後,表哥給我介紹了一個物件,把我的情況如實地跟人家說了。人家並不計較我的過去,因為他也談過物件,後來因為種種原因也分手了。
我和男友戀愛了半年多就結婚了,男友家是本地的,家裡有現成的房子,他父母都是老實巴交的人。我和男友在他們家辦了婚事,然後又回我老家去辦宴席,宴請我們女方家的親戚朋友。
前男友原以為我還會去求他複合的,沒想到卻等來了我要結婚的訊息。他哭著來找我,我跟他說我們之間是不可能了,讓他忘了我吧!後來,我聽說前男友回家後,跟他媽大吵了一架,吵完架後也去外地打工了。
轉眼間,我女兒都上幼兒園了,但前男友還是一直沒找物件。也不知道是他沒找,還是沒談成,反正他一直沒結婚。朋友告訴我,說前男友的媽現在後悔得不得了,說她為了省6萬塊彩禮錢,把兒子害苦了。
其實對我來說,不單單是6萬塊錢的事,而是覺得男方家不守信用。前男友的媽欺人太甚,如果我和前男友結婚後,她肯定會壓我一頭的,所以我堅持退婚了。
結語:
既然男女雙方商量好的事,那就要遵守約定,不能隨便改變主意。姑娘在結婚前夕,意外查出懷孕,這原本是好事。準婆婆卻認為姑娘已經懷孕了,就非她兒子不嫁了,他們家就可以拿捏住姑娘了。
準婆婆這種想法,實在是太封建,也太落伍了。現在都什麼年代了,就是結了婚,都可以離婚呢,何況是談戀愛呢?現在的年輕人比較開放,即使姑娘未婚先孕了,也並不等於就得認命了。
不過,姑娘為了不被男方拿捏住,還是矜持一些比較好。婚前同居和未婚先孕,對有些封建的婆家來說,他們確實會看不起姑娘的,所以姑娘要自重,不要隨便自降身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