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居沒領證算事實上的婚姻嗎
一、男女同居沒領證算事實上的婚姻嗎
《民法典》規定男女同居沒領證在1994年2月1日之後不算事實婚姻,1994年2月1日之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則是屬於事實婚姻,若是被承認的事實婚姻,只能夠起訴離婚。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條
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係的,應當按照約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三百零四條
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摺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
二、沒有結婚證的事實婚姻如何離婚
沒有結婚證的事實婚姻辦理離婚只能透過訴訟的方式進行,需要按照下列手續辦理:
(一)要求離婚的這一方要寫好起訴狀然後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二)起訴之後法院會進行審查,法院會在七日之內絕對是否立案,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立案受理,並向被告送達起訴狀,然後被告要進行答辯。
(三)接下來原告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後要交納訴訟費。
(四)法院安排開庭審理。
(五)法院經過審理後認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就會判決准予離婚,反之就會判決不準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三、沒有結婚證的事實婚姻怎麼去離婚
沒有結婚證的事實婚姻辦理離婚只能透過訴訟的方式進行,需要按照下列手續辦理:
(一)要求離婚的這一方要寫好起訴狀然後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二)起訴之後法院會進行審查,法院會在七日之內絕對是否立案,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立案受理,並向被告送達起訴狀,然後被告要進行答辯。
(三)接下來原告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後要交納訴訟費。
(四)法院安排開庭審理。
(五)法院經過審理後認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就會判決准予離婚,反之就會判決不準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