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未分居再婚是否重婚
一、離婚後未分居再婚是否重婚
不是,根據法律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離婚後未分居再婚不屬於重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二、分居期間和別人同居是否算重婚
分居期間和別人同居不一定算重婚。若雙方婚姻關係合法有效的,一方在分居期間與其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則構成重婚。若雙方婚姻關係無效,或雖然雙方婚姻關係有效,但一方在分居期間與其他人沒有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則不構成重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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