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離婚老公和小三有子女是否算重婚
一、沒離婚老公和小三有子女是否算重婚
如果老公跟小三沒領結婚證,那就不算,如果領了結婚證,那就是重婚。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可以認定為重婚,也就是老公跟小三沒領證,但他們以夫妻名義同居在一起,其它人都知道並認為他們是夫妻,這就是事實上的重婚,就算他們沒領證,也可定義為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有私生子是否算是重婚罪
有私生子不一定就構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首先需要清楚的是,構成重婚的情形有兩種:
一是配偶的雙方或一方,婚姻關係尚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
二是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在事實上同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對違反一夫一妻制的行為,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如果對方有私生子,且情況屬於上述兩種情形之一的,則對方構成重婚罪。夫妻關係中無過錯方對有重婚婚行為的配偶在離婚時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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