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財產分割怎樣
一、事實婚姻財產分割怎樣
1、1994年2月1日前結婚的,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你們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
2、你們簽署離婚協議後,你們之間的關係是同居關係,同居期間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財產處理;
4、你可先與對方協商,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時財產分割怎樣進行
離婚時財產分割先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分割財產。
夫妻以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
夫妻雙方關於共同財產分割的約定,不能規避法律。如果規避法律,則該約定無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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