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非法同居如何判刑?

 添加導師LINE ID: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一、根據規定非法同居如何判刑?

1、非法同居一般不會被判刑,同居行為構成重婚罪的,可能會受到的刑事處罰如下:

根據規定非法同居如何判刑?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小三有孩子是否算重婚不能一概而。

換句話說是否構成重婚罪不是以有沒有小孩來界定。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重婚是指已經結婚的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結婚。另一種是指本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與之結婚。重婚罪的重點不是孩子而是結兩次婚。

二、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重婚罪的構成要件為同時滿足了重婚罪的主觀、主體、客觀、客體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是我國《民法典》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我國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於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三、破壞軍婚罪與重婚罪的區別是什麼?

破壞軍婚罪與重婚罪的區別包括行為方式不盡相間、主觀認識內容不同等。

1、行為方式不盡相間

本罪具有與現役軍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結婚兩種方式;而後罪則僅表現為與他人結婚這一種方式。

2、主觀認識內容不同

本罪不僅認識到對方必須是他人的配偶,而且還必須意識到對方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非一般人的配偶,否則即不可能構成其罪;而後罪在主觀上則分為兩種情況:其一,對有配偶的人而言,只要其意識到與配偶的婚姻關係還未解除或者消失;其二,對沒有配偶的人而言,則只要認識到對方是他人的配偶即可,並不要求對方是某種具有特定身份人的配偶。

3、行為所指向的物件不同

本罪同居或結婚指向於現役軍人的配偶;而後罪的物件是指向於非現役軍人的配偶,即包括已結婚的人,又包括未結婚的人。而本罪的物件必須是已經與現役軍人結了婚的人。

4、所侵犯的客體不同

本罪所侵害的是現役軍人的婚姻關係;而後者則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5、對方構成犯罪的性質不同

本罪的對方即現役軍人的配偶,除非行為人亦是現役軍人的配偶,構成犯罪的,亦不是本罪,而是他罪即重婚罪;而後罪的對方,構成犯罪則與行為人的犯罪屬於同一種質的犯罪,即都是重婚罪。

非法同居可能會構成重婚罪,而一旦罪名已經成立,與他人非法同居的公民是有可能會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等的刑事處罰的。若是對非法同居如何判刑存在其他相關疑問的,可透過點選下方“立即”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展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