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時有共有財產怎麼認定

 添加導師LINE ID: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一、同居時有共有財產怎麼認定

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於債務清償的財產。

同居時有共有財產怎麼認定

雙方的共同財產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該財產必須是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

2、是必須依照法律規定應該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並非都當然的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若規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或者雙方事先有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財產,就不屬於共同財產。

以下這些不屬於共同財產的情形:

1、一方同居之前的個人財產,以及因該個人財產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紅利等),一般仍作為該方的個人財產對待;

2、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歸個人所有;

3、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後,繼受取得的財產在有宣告歸一方所有時,歸繼受取得人一方所有。

二、戀愛期間贈與的財產,分手時需要返還嗎

戀愛期間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未超出日常交往範疇的財物,視為一般性贈與,戀愛關係終止後,贈與方要求返還的,一般不予支援。

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為了培養感情而互送禮物或是支出金錢的消費活動,一般屬於贈與性質,贈與已實際履行原則上不允許撤銷。戀愛期間的財物贈與或者日常消費支出,比如“520微信紅包”、紀念日禮物等,一般應認為是維繫感情的必要支出或雙方的共同消費,不應當要求返還。

雖然實踐中對戀愛期間男女雙方基於結婚目的發生的遠超個人收入水平和消費水平的大額財物贈與通常結合案件實際情況,考慮雙方的家庭收入情況、相處時間的長短、雙方的經濟往來情況等因素,綜合判斷贈與一方的贈與目的作出是否應予返還的認定。但需要指出的是,因贈與在實際履行後原則上不允許撤銷,戀愛期間給付財物、贈與禮物後反悔要求返還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援,故“戀愛需理智,送禮要理性”,避免承擔超出自己經濟能力的責任。

三、帶租來的“女友(男友)”回家見親友,親友給“戀人”的禮物能否要回

如果送出禮物的一方已清楚地知道對方是租來的,則送給對方的禮物屬於贈與物。贈與合同自贈與物交付時生效,贈與對方的禮物不能要回。如果是租友合同期間,一方的親友基於錯誤認為租友合同雙方是真正的戀人關係而送給另一方禮物的,則屬於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可以要求撤銷贈與,把已送出的禮物要回。

同居而不結婚則意味著當兩人之間產生矛盾爭執要分開時,是不能按照法律中關於夫妻關係的相關條文來判的,無論是財產還是債務處理起來都會變得非常複雜,並且在處理之前都需要先對共同財產或共同債務做出認定。至於,同居時有共有財產怎麼認定,上文已經做出了詳細解答,若你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點選下方按鈕我們的專業律師。

展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