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是從什麼時候昇華成愛的(什麼時候愛成了一種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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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前面:

前些天,朋友拿她的稿子過來讓我改。

喜歡是從什麼時候昇華成愛的(什麼時候愛成了一種罪過)

朋友說,這是很早以前失戀的時候腦子發熱寫的,最近清草稿箱時才把它翻出來。

我看到這篇文章標題就深有感觸,看完之後,我也沒發現什麼問題。

我很喜歡這篇文章。

因為,曾幾何時,我也有過為一個人輾轉反側、徹夜難眠的時候。

隨著時間的流逝,我慢慢走了出來,但也對“愛情”有些敬而遠之。

我不敢再談戀愛了。

但這篇文章,又給了我重新去愛的勇氣。

所以,我直接對朋友說,賣給我吧,就當給我投稿了。

我希望每個人都可以有再次去愛的勇氣,哪怕你現在正度過一個異常艱難的階段。

以下是文章正文:

我發現,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人們對“愛”變得羞於啟齒。

就像傅首爾說的:“現代人的愛情,太純情了別人笑你,太長情了別人怕你。全心全意愛一個人,愛到自己都感動了,結果別人說你太不酷了,你缺愛吧!

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

真心實意去愛一個人總要被說成“戀愛腦”,應該上山去“挖野菜”。

我不明白,真心愛一個人有什麼錯,為一個人努力付出有什麼問題。

人們說,不要把時間浪費在談戀愛上,不要為戀人去改變,要清醒,要獨立,要做個新時代女性。

可戀愛,不就是和喜歡的人在一起做自己很開心而別人看上去很無聊的事嗎?

愛情,是沒有東西可以去衡量的。

它是我們內心深處情感的體現,在真情面前談利益得失本身就是件很可笑的事。

和自己喜歡的人相處時,滿心滿眼都是他,又怎麼會去思考除他以外的事情呢?

《諾丁山》中,當安娜走進書店和威爾相遇,這位好萊塢女明星和個性靦腆的書店老闆就這樣擦出火花。

儘管前路漫漫,坎坷不斷,這兩個身份地位懸殊的戀人卻從未想過放開對方的手。

在現代,這樣的愛情好像找不到了。我們都不想為另一個人妥協,如果不滿意,分手就好了。

愛情,好像在年輕人的生活佔比越來越低,我們一直宣揚著“單身自由”。

可這恰恰反映出年輕人對愛情“謹慎”的態度,不是不想談,而是害怕談。

我們害怕自己全心全意的付出沒有回報,害怕一顆真心被錯付,害怕戀愛中不可避免的吵架與矛盾。

我們害怕的東西越來越多。於是,因為害怕失去,所以選擇從不開始。

寫下這篇文章的前幾天,我被分手了。

說起來也很好笑,這段感情,開始的主動權在我手中,結束的主動權卻握在他手裡。

曾經,他追求時讚美我的優點,在分手時都變成了缺點。

我不理解,明明我們在分手前一星期還那麼好。

我們商量著一起去旅行,一起做副業,我們的未來都充滿著和對方一起的規劃。

分手後,我一度很歇斯底里,像個精神衰弱的病人或者說是“潑婦”。

朋友勸我,要振作啊!你是當代新女性,不要被愛情打倒。

是的,我有知識,有學歷,有工作,我是新時代獨立女性。

可誰規定獨立女性不能有悲傷的權利?獨立女性就該一直冷靜睿智、霸氣外漏嗎?

我知道很多朋友說我是“當代王寶釧”,說我“戀愛腦”。

可是,我是真的喜歡他啊。

我不知道真心愛一個人有什麼錯,努力付出、不求回報有什麼錯。

我只知道夢想中的小屋還沒有構建,想要去的地方還沒有成行,那麼多的承諾還沒有兌現。

我們明明還那麼年輕,未來明明還那麼長。一瞬間,整個世界就剩下了我一個人。

我太知道那些關於女性獨立的道理,我太明白什麼是正確的戀愛關係,我太懂得愛情不是生活的全部。

但我就是無法控制對你的感情,愛情不是我人生的意義,你才是。

可能是我的感情太過熾熱,燙到你想躲開。沒關係,我尊重你的選擇。

這段感情裡,我已經盡力了,正是曾經全心全意的愛過,所以在說再見時,才可以更加灑脫。

我失敗的戀愛經歷並沒有打消我對愛情的美好憧憬。

我仍然相信愛情,相信世界上還有純粹的愛。

實際上,我還是會被電影中男女主的愛情所打動,還是常常為別人的愛情哭泣,還是容易為一些小細節心動。

但我樂在其中。

我覺得,我們在生活中已經過的很委屈了,為什麼不去相信一些美好的事物呢?

有時候,我也會想自己應該沒可能再遇到一個令人心動的人了。

但我仍然心懷期待,時刻準備著去愛,去擁抱,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千萬不要因為曾經受過戀愛的苦楚,就封閉自己的內心,失去愛人的能力。

你要明白,不是所有人都很真誠,你當然也可以選擇保持冷漠,這是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

可我選擇繼續保持熱愛,保持一顆高敏感的心。我不怕受傷,不怕跌跌撞撞,更不怕沒有結果的付出。

因為,只有當我去愛時,我才感覺到自己是一個獨立且自由的人。

我向往浪漫、熱烈的風,所以追隨它的同時,就已經做好了被風吹倒的準備。

有一篇我印象很深的童話。

女孩的心碎了,醫生說可以給她換上一顆橡皮心,這樣她就不會再心碎了。可缺點就是她不能再感受一切愛意。

女孩拒絕了,她仍換成了玻璃心。

玻璃心裡有一個魔鬼,每當女孩因為感受愛而心碎時,它就會吃女孩心頭一滴血。

女孩的心碎了十二次,魔鬼就吃了女孩十二滴血。

魔鬼因為吃了女孩太多的心頭血,開始有了自己的意識,它不再是魔鬼,反而變成了小精靈。

小精靈離開了女孩的內心,在它走之前,它給女孩的心上了一層保護膜。

女孩終於可以感受生活中的美好,卻不必心碎了。

我時常覺得自己和故事裡的女孩很像,我也是寧願心碎,也不願失去愛與被愛的勇氣。

愛一個人沒有錯,單純的喜歡並不傻,在追求愛情的道路上,真誠才是最重要的必殺技。

就像我很喜歡的這句話:去愛吧,就像沒受過傷一樣。

其實,這篇文章的立意不僅僅在愛情層面,無論是親情、友情都是這樣。

不管你在什麼樣的感情裡受到傷害,都不要因此封閉自己,不敢再去追求。

你要堅信自己值得被愛,值得被善待。

接下來,coco講一下自己的故事。

上高中時,我和一位關係要好的女生鬧了矛盾。

不和我一起玩之後,她就故意針對我,對我冷言冷語。

這段友情就這樣結束了,但我在這段感情中受到的傷害讓我無法主動交友。

我開始害怕和別人接觸,懷疑別人對我不懷好意。

我開始一個人去吃飯,一個人上廁所。什麼事情,我都是獨自一人。

我告訴自己,一個人也沒什麼。

但其實,那段時間,我心裡特別難受。

我的高中是住宿制,在這個集體生活中,獨來獨往的我就像異類。

後來,我學了編導,當了藝術生。

接觸的人多了後,才漸漸敞開心扉,不再恐懼社交。

現在想想,當時的自己真的挺傻的。

因為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還把自己生活搞得一團糟。

但誰又沒有過這個階段呢?

縱使我現在長大了,自以為成熟了,在感情中,也會因為別人的過錯而懷疑自我。

這就是我喜歡這篇文章的原因。

因為經歷過,所以更懂得。

而且很多事,不是年紀越大就越能看開。

有些成年人,反而還沒有了年輕時候的那股“傻勁”。

所以,無論年齡大小,我們都要有敢於去愛、去追求的勇氣。

哪怕你曾在感情裡跌跌撞撞受過傷,也要拍拍泥土,繼續尋找屬於你的正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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