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到底要不要同居?最後結婚率僅達15%,到底誰佔了誰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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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在外人看來婚前試愛女人永遠是最吃虧的那個,婚前到底要不要同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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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到底要不要同居?最後結婚率僅達15%,到底誰佔了誰的便宜?

對於同居,社會上可能持寬容態度,但寬容卻不代表肯定。從古到今,如果男人一而再再而三戀愛同居分手,會被稱為"風流才子""風流倜儻",這樣的經歷,在男人口中,也成為他們炫耀的資本。同樣的情況對女性來說,卻是不光彩的,女性經常會被人認為"水性楊花"、"殘花敗柳"。

總而言之,在外人看來婚前試愛女人永遠是最吃虧的那個。為了避免落得不好的名聲,請務必深思熟慮,未來的日子很長,要知道懂比愛更重要!

當然我的個人觀點覺得同居並沒有什麼不妥之處,但前提捫心自問即將和你同居的這個男人他的人品好不好?為人處世有沒有責任感?職場上是否是潛力股?最關鍵是他平日裡待你如何?如果你都覺得OK,那就OK!

喬麥和男朋友王景兩人是2012年去廣州的飛機上認識的,男朋友比喬麥大四歲,喬麥上大學的時候,王景就已經在市區有了工作。

喬麥畢業以後,不想回到老家縣城,考慮到市區工作機會多一點便去找了男朋友王景,喬麥也打算在有男朋友的地方一起打拼,由於她沒有工作積蓄也不多,為了省錢,只能和王景同居,王景但是還沒有買房,兩個人便一起擠在了王景的小出租屋裡。

剛開始同居的時候,兩人感情非常膩歪,十分甜蜜;也許因為剛剛開始相處,他們的生活習慣也都沒有暴露出來,所以十分融洽。

他們有著婚姻裡的煙火氣,在狹小的出租房單獨闢出了一片廚房,偶爾也會在下班以後一起逛超市買東西,一起做晚飯,一起躺在沙發上看電視,這樣的生活在我們看來,真是羨煞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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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兩年後,他們從最初婚姻的"煙火味"衍變為愛情的"酸臭味",隨之而來的"麻煩"越來越多,經常會因為一些小事情吵架--大至飲食做ai小至拉屎洗漱。

兩人住一起,不論多聰明謹慎的人也無法掩飾真實的自己。兩個人隨之也暴露出自己的小缺點,比如王景每天都會花一個小時打扮自己,這是喬麥事前不知道的,他也會計較弟毛蒜皮的事,什麼東西放在哪個位置,掃把不能放在門後只能放在陽臺裡。這都是以前沒有發現的。有時候雙方竟然因為晚餐不知道吃什麼而吵架冷戰。

他們遇到了感情中的瓶頸期,為了緩解這種壓抑氛圍,兩人把注意力投入到工作中雙方都變得忙碌起來;從此,出租屋的電視不常開了,飯也不常做了,週末喬麥就和自己的閨蜜外出逛街;此刻的他們,像極了兩個搭夥合租過日子的陌生人。

後來有朋友問喬麥:"你們兩個同居了這麼多年,都沒有結婚的打算嗎?"

喬麥想都沒想說:"就是因為同居了,所以才覺得不適合結婚"

"怎麼呢?"

"同居是婚姻的一塊試金石,如果同居相處得好,那麼婚姻大機率也是會好的。這個時代,戀愛結婚已經不像過去那麼傳統了,每個人都有更大的選擇空間。其實我和他同居這幾年過得並不好。"

也許正是積攢了太多的委屈,喬麥和王景同居了三年多,最後卻分道揚鑣。分手的時候,兩個人都沒有挽留對方。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兩個人在一起同居後不應該是擺脫異地而很恩愛的時光嗎?為什麼兩個人沒有更加的珍惜彼此?

喬麥的故事告訴我們:

三觀不同,相愛亦不能常相伴。

人生那麼長,找一個觀念相同、精神亦相通的人漫步吧。

透過婚前同居,我們可也以確定認識到更完整的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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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是有兩面性的,如果情侶們想要同居一定要想清楚關於同居所帶來的不方便和自己不得不面對的問題,這些比考慮結婚更加的具有挑戰性。

沒有準備好就同居的情侶們,一開始同居的確很浪漫,擺脫了遠距離戀愛的相思,兩個人可以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一起吃飯,一起出去玩,每天都可以看到彼此。但是,慢慢的,同居會讓兩個人的生活不再"新鮮"。

不過,這並不代表我認同戀人沒有經過慎重思考,就隨意住在一起的同居方式。

另外,我也不會反駁那些反對婚前同居的人,風險和機遇並存,利弊從來共生。

"生活雖然一地弟毛,但仍然要歡哥高進",想同居就同居,想單身就單身,想結婚就結婚。希望每對同居的情侶都能克服困難,有一個美滿的結果。只要你自己認為對,並且找到一個與你三觀相合的伴侶,你想過什麼樣的生活就是對的。

世間諸事,所有選擇都會指向一個結果,好的壞的,都是你負責,你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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