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能開婚姻證明嗎
婚姻證明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還是非常重要的,在買房、貸款等事情中都需要婚姻證明的存在,那麼婚姻證明可以前往民政局辦理嗎?和我們小編一起來看看婚姻證明的辦理。
一、民政局能開婚姻證明嗎
目前在大部分情況下,民政局已經不承擔開具婚姻證明的責任。
2015年8月27日民政部下發的民函{2015}226號檔案《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規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中規定:自檔案釋出之日起,除對涉臺和本通知附加所列清單中已列出國家的公證事項仍可繼續出具證明外,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二、婚姻證明的辦理
如果現在婚姻證明不能在民政局辦理了,那麼需要這個證明的時候應該去哪裡辦理呢?需要的材料和流程又有哪些?
1、婚姻證明辦理地點
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2、辦理婚姻證明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
(2)當事人近期的免冠照片
(3)當事人的婚姻狀況證明
(4)當事人已有子女狀況的宣告
3、辦理婚姻證明流程
(1)當事人親自到場提交證件材料並提出申請
(2)當事人填寫《檔案查詢申請書》
(3)婚姻登記員對提交的證件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予以辦理,為其出具證明。
PS: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委託辦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和委託書(委託書應當寫明當事人目前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受委託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
三、婚姻證明的內容和用處
婚姻證明的用處、內容和辦理時長如下:
1、內容及辦理時長
婚姻狀況證明書面內容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 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
2、婚姻證明的用處
由上文我們可以知道
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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