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全款房加名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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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和買房可以說是家裡的頭等大事,不少情侶會在加名字的問題引發爭議。那要是婚前全款買房,然後再給女方加名還有用嗎?具體的法律又是怎麼規定的呢?

一、婚前全款房加名有用嗎

婚前全款買房加名是無用的。

婚前全款房加名有用嗎

1、婚前全款買房加名無用

因為在沒有領結婚證之前,用個人財產全款買房,並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它不會跟隨結婚產生變動,即使以後加名字,也不會改變這個房子是他的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夫妻一方的財產包括一方的婚前財產。

2、婚後買房加名才有用

二、法律對結婚房產的規定

法律對結婚房產有以下規定。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規定,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財產屬於一方個人財產。

也就是說,登記結婚前,用自己的婚前財產支付了購房全款的,婚後房子仍然是個人財產,不因結婚而發生轉化。如果婚前只付了首付,婚後夫妻共同還款的,財產分割的時候只分割共同還款部分。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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