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中年才發現,早生孩子和晚生孩子的家庭,差距很大
最近,我參加了一次初中同學的聚會。在這次聚會中,我們這些70後談論了很多話題,其中最多的就是關於孩子的到來和養育的問題。
有人已經做了爺爺奶奶,有人孩子才五六歲,而大多數同學的孩子都在上高中或大學。
關於生育,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和理由,讓人深思。有些人選擇過丁克生活,認為是負擔,不如過好自己的生活。
同學小英,二十歲就結婚生子,現在女兒也出嫁了。作為四十多歲的外婆,她談論起自己的經歷,既痛苦又欣喜痛苦的是,當年她年輕不懂事,就被父母安排了婚姻。結婚後,她才發現家庭貧困,連奶粉錢都要借。等孩子上學了,她才開始出去打工,慢慢家庭經濟狀況。然而,當她外出工作時,對孩子的教育卻跟不上了。小英只能將孩子交給公公婆婆照顧,形成了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的家庭。現在,儘管小英做了外婆,但生活依然不易。她不僅要幫助女兒帶孩子,還要貼錢支援女兒女婿創業。
同學老張則對小英的生活羨慕不已。他說看看我,已經快五十歲了,孩子卻才六歲多。前段時間,我甚至考慮要第二個孩子。但是家裡人都反對,因為如果要再生一個孩子,那就意味著我七十歲時,孩子還在上學,是否能承擔得起這個責任,確實是個大問題。”
這讓我想起了《蜀鄙二僧》的故事。蜀國有兩個和尚,一個貧窮一個富裕。富裕的和尚為了去南海,準備了多年,還覺得錢不夠用,擔心路上會遇到意外。因此,他一直推遲出發。而貧窮的和尚卻決定立刻出發,帶著一瓶一缽,很快就到達了南海,並回到了蜀國,向富裕的和尚講述了一路上的風景。富裕的和尚聽後,露出了慚愧的表情。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過於謹慎和擔憂可能會讓我們錯失很多機會,而勇敢和果斷行動則可能帶來意想不到的收穫。無論選擇何種生活方式,我們都應該珍惜眼前和事,勇敢面對生活的挑戰,活出自己的精彩。
在探討生育的時機與家庭責任的同時,我們不難發現,事情的難易與否,往往在於我們的態度與處理方式。人類的天性是趨利避害,然而生活往往要求我們面對挑戰,去克服困難。
對於生育而言,選擇早些年生育或是推遲生育,不只是一個簡單的決定,它背後反映的是對家庭生活深層次的理解和規劃。
02家庭實際情況為依據,我們可以觀察到早婚早育和晚婚晚育在多個層面上存在著顯著的差異。
首先,談談育兒問題:
對於早期成家的家庭來說,父母通常能夠提供較大的幫助,尤其是在孩子幼年時期。祖父母一代,由於年紀尚不算太老,仍有足夠的精力參與到孫輩的撫養之中。而在家庭中,孩子往往能受到全家人的寵愛和關注。
相比之下,晚育家庭在育兒問題上往往面臨更多挑戰。隨著父母年齡的增長,他們的身體不再允許他們提供太多實質性的幫助。若是健康狀況不佳,年輕父母便要承受“上有老下有小”的雙重壓力,同時在孩子與老人之間疲於奔波。
即便祖父母身體狀況尚可,但在多個孩子需要照顧的情況下,他們也可能感到力不從心,甚至因此產生家庭矛盾。
其次,我們來看經濟問題:
年輕時生育的家庭在經濟上可能會面臨一定困難,但與此同時,他們也有更多的時間和機會去創造和積累財富。而那些在三十歲後生育的家庭,儘管在經濟上可能更為寬裕,但一旦因為育兒需要而失去工作,重新找到合適的工作機會就會變得相當困難。特別是在這個年齡段的家庭,財富自由的家庭並不多見,多孩子的到來有可能打破原有的財富結構,迫使夫妻雙方再次為了生活而努力。
再者,關於婚姻問題:
年輕夫妻穩定性往往受到挑戰,他們可能會認為有了孩子就能保證婚姻的長久。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多孩子的家庭也可能面臨離婚的危機。有些夫妻因為孩子的原因而忍受不幸的婚姻,認為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是他們的責任,但這往往會讓他們感到非常痛苦。對於晚育家庭來說,他們在婚姻穩定的情況下迎接孩子的到來,孩子到來反而成為了他們中年幸福的一部分。
最後,談談養老問題:
當夫妻雙方都六十左右時,如果孩子只有十幾歲,那麼他們既要面臨養老的壓力,也要承擔撫養孩子的責任。而如果夫妻在六十歲時已經成為祖父母,那麼他們的養老壓力無疑會小得多。儘管他們可能還需要照顧孫輩,但這更多的是一種幫助,而不是全權負責。
如何正確選擇生孩子的年齡:
關於,沒有一種“一刀切”的答案,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實際情況。然而,我們仍然可以參考一些通用的建議。
首先,不要為了孩子而勉強婚姻。只要真正遇到了合適的人,孩子的到來自然會進一步促進家庭的和諧。我們不鼓勵閃婚,因為遇到不合適的人可能會帶來很多麻煩。
其次家庭成員之間需要進行充分的溝通,達成共識。將撫養孩子和生育問題視為一個系統工程,所有家庭成員都盡己所能參與其中,這將使問題容易得多。孩子有人照顧,年輕人可以放心去工作,家庭自然會越來越好。
最後,不要過分準備,因為計劃往往趕不上變化。不要等到家庭一定的條件再考慮孩子的問題,因為家庭的情況和社會的發展都充滿了不確定性,順勢而為是最好的選擇。
正如莫言在《蛙》中所寫:“人一輩子生幾個孩子,都是命中註定的。我母親說,這還用得著你們計劃?我看你們是瞎子點燈白費蠟。”只要夫妻感情良好,孩子的事情應該順自然,不必刻意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