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思案:2022年,40歲的他終被執行死刑,這次他爸是誰也沒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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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個剛剛出獄不到8個月的人被再次關入監獄中,在獄中他沒有任何反思,也不需要反思,因為他接下來要面對的是一場名為死亡的懲罰。

郭文思案:2022年,40歲的他終被執行死刑,這次他爸是誰也沒用了

這個人名叫郭文思,40歲就被執行死刑,那麼這其中有著怎樣的原委呢?今天咱們就來聊一聊這其中的故事。

郭文思是何許人也

1982年郭文思出生於北京市,可以說一開始他就站在了非常高的起跑線上。首都的居民是很多中國人能夠無比羨慕的身份。父親母親也都是國企和政府部門的高管,家庭環境相當優越,而且他還是個獨生子。

獨生子意味著是最受寵的那個,所有好東西都會給他享受,吃穿從來不愁還能夠用上絕大多數人都用不上的洋牌子東西。從某種意義上說,郭文思是含著金鑰匙出生的。

除此之外他的成績也是非常優秀的,從小學到高中都是全班的前幾名。就連老師在家長會上,都會公開稱讚郭文思,誇獎他做得非常好成績優秀。

郭文思的父親和母親也對兒子非常的寵愛,含在嘴裡怕化了放在手裡怕摔了,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中他慢慢長大。2001年,郭文思以極為優秀的成績考入了北京工業大學。

為了慶祝自己的兒子學業有成,父親郭萬普甚至找了一家豪華酒店,廣邀賓朋大擺宴席。到了大學郭文思依舊成績突出,很快就被選為班級的班長,成為整個班級的驕傲。

沒過多久,相貌、能力都極為出眾的郭文思交到了一個女朋友,看起來這應該是一個標準的富家子弟成為人生贏家的經歷,但是就是這時候卻出現了一個巨大的變故。

由於家庭的過於優渥和家人、老師的寵愛,這種以自我為中心的環境,使得郭文思從小有著極為傲慢、目空一切的性格。從小到大從來就沒有看得起任何人,甚至包括他的父母。

對於郭文思來說這一切都是他應該有的,錢、學習和美女應該是極為優秀的他應該去享有的,所以他實際上是將自己的女友當成一件專屬於自己的“物品”來看待。

平素裡不允許自己的女友佳佳和男人接觸,只要有男人敢和自己女友說話,就會被一頓訓斥。甚至他經常懷疑,佳佳是不是移情別戀,揹著自己和其他男人談戀愛。

這也就引起了郭文思和佳佳的爭吵,暴怒的郭文思直接上手打佳佳。每次吵架後,佳佳的室友都能看到佳佳臉上紅腫、身上一片青紫,而這就是郭文思對她施暴後的結果。

看到自己的朋友找了個如此暴戾又多疑的男朋友,寢室裡的女孩都紛紛勸說佳佳和這個男人分開。只是佳佳本身就是個乖乖女,被郭文思這樣一壓反而是沒了勇氣提出分手。

再加上每次打完之後不久,郭文思就會花重金討好佳佳,向佳佳痛哭流涕地道歉,佳佳也只能原諒。

但幾次之後,佳佳徹底看明白了郭文思的本性,她明白自己必須要鼓起勇氣和郭文思分開,要不然自己的未來將會被這個男人徹底毀掉。

2004年8月29日佳佳約郭文思在某酒店見面,見面後第一次鼓起勇氣提出分手,這一下子就刺激到了郭文思。

將佳佳視為自己的“物品”的郭文思根本沒有想到,自己的“物品”居然還有敢和自己談分開的一天,他徹底暴怒了。

郭文思對佳佳進行了一次du打,憤怒之餘直接上手掐死了佳佳。佳佳死亡後,郭文思也沒想到自己居然殺死了人,心中湧起極端恐懼並立刻給自己的父親郭萬普打了個電話。

電話中,郭文思用哭泣的腔調向父親郭萬普陳述了自己殺人的所有情況,郭萬普當時就有些崩潰了,從小就是乖乖男的兒子居然敢殺人。

他和妻子開車來到了郭文思所在的酒店位置,並且和他進行了非常謹慎的討論。最終郭萬普要求郭文思低頭,向警方主動自首,郭萬普夫妻則是親自向佳佳的父母負荊請罪。

只有這樣在接下來的法庭審判中,郭文思才能夠獲得一定的減刑,否則必然難逃死刑。郭文思恐懼法庭的審判,只能是同意了父親的要求,向警方投案自首。

被逮捕後,郭萬普夫妻親自向佳佳父母下跪認錯,只是佳佳的父母說什麼也不願意原諒他們。郭萬普隨後請來一位北京的著名律師進行勸說,並且願意賠償天價損失費補貼二老的損失。

到了開庭時,律師向法庭提交了所有關於郭文思的證據,力圖證明郭文思這次是過失殺人而非是故意殺人。律師提出死亡並不是郭文思想要達成的結果,只是無意間造成的。

對面佳佳的家庭並沒有出示任何證據,甚至連本人都沒有親自到場,面對近乎一邊倒的結論合議庭很無奈。

幾位法官都很清楚這件事情的情況到底是怎麼回事,但是現在就是郭萬普方面拿到了證據優勢。

佳佳方面並沒有任何的辯解和證明,這種一邊倒法庭就算是想要維持公義都做不到,最終只能以故意殺人罪但認罪態度良好且投案自首等,最終判決郭文思為無期徒刑。

這個判決是否荒謬無法隨意下結論,因為任何的審判都是證據說話,這樣的懲罰只是一個必然。郭文思服刑後,郭萬普開始積極運作起來。

他用錢買通了監獄的管理人員,將他安排在一些比較輕鬆,而且還能夠容易立功的工作上。然後又買通了當初的法官,在減刑判決上高抬貴手,給他兒子能夠輕鬆放過去。

除此之外,他還買通了其他的一些人員,讓他兒子能夠在服刑期間不受到什麼處罰,這樣下來郭文思在接下來的服刑非常舒適。沒有紀律處罰的困擾,監獄內的生活也沒有什麼壓力,各種立功表現蜂擁而來。

減刑審判時相關人員也是高抬貴手能過就給過,無期徒刑一減再減,最後變成了不到15年刑期。2019年7月14日,郭文思完成服刑,從監獄中釋放回家。

郭文思二度犯罪

回到家中,郭文思繼續過著自己的富家少爺生活,曾經害死佳佳的事情早已經被他扔到腦後。不管是在監獄還是在家裡,郭文思都沒有任何的反思,沒有任何的後悔。

因為佳佳是他的“物品”,壞了就壞了、沒了就沒了,他不在乎。2019年底新冠疫情開始全面爆發,疫情非常嚴峻國家要求居民出入公共場合時必須帶上口罩,郭文思不在乎。

老人好心提醒他要戴好口罩進商場,要不然會被政府管理人員攔住了,這下又引起了郭文思的暴戾情緒。他最討厭管教了,出獄之後整天在家要收到管教,早就聽煩了。

肚子裡一肚子火沒地方撒氣,郭文思就拿這個老頭撒氣,隨後便對這個老人拳打腳踢。可憐的73歲老人,哪能擋得住一箇中年人的拳頭,被當場打死在地上。

這次沒有人能救郭文思了,他被捕後以故意殺人罪處以死刑立刻執行,隨後郭文思提前出獄的事情也被扒出。

中紀委介入調查,很快郭萬普因為受賄罪被警方逮捕,當初受賄的官員也都因此被雙規,送入監獄中度過此生。

惡魔終究會有他的報應的,所有掩蓋真相的人也都受到了相應的處罰,也印證了一句話“犯法必然會受到處罰”,最終在2022年被執行死刑。

法律分析:郭文思案件

上述的介紹中,郭文思曾先後兩次觸犯殺人罪,即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已經觸犯了法律。

刑事犯罪中,行為人的具體量刑需要依據具體犯罪事實,分情節嚴重和情節較輕兩種。一般而言,故意殺人罪的情況有很多,情節嚴重和情節較輕的情形也有很多,但都需要建立在一個基礎之上。

那就是存不存在主觀故意性,假如行為人並不是以殺人為目的,那就不存在主觀性可從輕處罰,但若是存在主觀殺人目的,那麼就需要從重處罰了。

迴歸到案件本身,郭文思殺人之後其律師在法庭上多次稱其沒有故意殺人的主觀意圖,這個時候受害者的家人若是拿出證據推翻其理論,比如女孩多次被毆打等,那麼郭文思很有可能會加重判罰。

不過,女孩的家屬並沒有這樣做,甚至沒有出庭,也可以理解為郭文思父母的運作起了作用,私下達成了諒解或者透過其它方式達成了諒解的效果,基於此法院做出上述的判罰沒有問題。

在我國法律的意義在於教化,以刑止刑不是目的,讓犯人學好改錯自新才是目的,如此才有服刑期間表現良好便可以獲得減刑一說,郭文思便是透過這樣的運作方式獲得減刑的。

犯人被判無期徒刑,若是在監獄中表現良好且多次立功,那麼便可以獲得一定的減刑,無期徒刑變成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變成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後刑滿釋放。

只不過郭文思的立功減刑是其父親在背後運作的,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基於此當郭文思再度殺人後,其父因涉嫌職務犯罪問題被大部立案受到了應有的制裁。

調查組對郭文思多次減刑問題調查後,得知其中涉嫌違紀違法和職務犯罪問題,除了郭文思的父親最後受到懲罰之外,有關人員也被依法採取留置措施。

郭文思在商場中因不帶口罩與老大爺發生衝突,並且造成對方被毆打死亡,郭文思再度觸犯故意殺人罪且情節惡劣,這一次他被依法判處死刑也算是罪有應得。

第一次郭文思逃過一劫,從情理上來說或許難以接受,但從法理上來說流程卻沒有問題。當然,這其中郭文思的父親起到了很大的“干涉”作用,但不管怎樣法律流程是沒問題的。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郭文思的父親最後因職務犯罪被逮捕,郭文思也因再度犯罪而被判處死刑。對於此事,你有什麼不同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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