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後大叔:這才是,男人“娶妻娶賢不娶色”的深層原因!
我是68年生的,今年53歲,和大家聊聊毀了我一生的婚姻吧。
我和前妻,是今年三月份剛離婚的。離婚後,我幾乎變得一無所有。因為,我把辛苦大半輩子在城裡買的房子、車子和門面房,以及所有的家當,全都給了她。
我這樣做,並不是說我有多偉大,也不是因為我做了什麼對不起她的事,更不是外面有什麼女人在等著我,我想急於脫身。而是,我真的對她,對那個家感到絕望了,看不到一點希望。
我和她是91年結的婚。當時我們家的條件特別好,父親是糧站職工,母親在鎮上開批發部,我們家那個時候就已經是萬元戶。
所以,以我當時的條件,想要找個好一點的物件是非常容易的。但我為什麼會看上她?也許都是命吧,無非就是因為,她比我小5歲,人長得比較漂亮,僅此而已。
所以,在我還沒結婚之前,父親就一直公開反對。只是我當時根本聽不進他的意見,然後又把生米煮成了熟飯,所以他才迫不得已答應。
所以後來,我也為此付出了一生的沉重代價。因為,我父親當初對我說過的每一句話,都在後來慢慢應驗了,甚至遠遠超出了他的預言。
最開始是,在我兒子兩歲的時候,家裡沒有一個人,她卻把一碗滾燙的稀飯放在了很低的椅子上,自己跑去上廁所了,結果我兒子被弄得大面積燙傷。然後,她還自作主張地聽她媽媽的鬼話,用什麼土方子,把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塗到孩子身上,結果弄得嚴重感染,高燒不退,以至於孩子後來留下了終身揮之不去的後遺症。
再就是,在我和她搬進城裡住的第三年。有一次,我去外地出差,讓她幫忙照看一下店。臨走的時候,我還特意叮囑過她,一定要小心火燭。結果在我走後的第二天,她媽就把她哥的兒子帶到店裡來玩,孩子當她的面用火柴點爆竹,她也不去阻攔,而且還帶著她媽去逛街。於是,火燒連營,連著邊上的兩家店也全都遭了殃。
那次事故,僅直接損失就有8萬多元。而當時,我們當地很多人全年的工資加在一起,也就三四千元。
於是,為了償還債務,我不得不在99年去廣東打工。由於我常年不在家,家裡又有兩個孩子,所以我爸就提前退休,和我媽一起過來幫忙。結果在那幾年的時間裡,她和我媽幾乎是三天一小鬧,五天一大鬧,整得家裡沒有一天安生,孩子也沒有一個好的成長環境。
然後,我就只能和我父母做工作,勸他們暫時回去。父母雖然有點捨不得孫子孫女,但還是很快又搬回了鎮上居住。
說實話,我父母能做到這一點,真的很不容易,也都是為了家庭大局考慮。按理,她應該有所感悟,至少會更加珍惜來之不易的安寧,但沒想到的是,我父母搬走之後,家裡就更加變得家不像家。
因為,她不但對兩個孩子的學習不聞不問,而且幾乎每天都是在外面打麻將。聽我兒子說,那幾年,除非我回來了,再或者爺爺奶奶偶爾過來一下,其他時間他們基本上都是常年在外面吃飯,家裡基本上從不開火。
然而,我在外面辛苦攢的那些錢,除了還了一部分貨款之外,其他卻全都被她打麻將輸掉了,或者在外面大吃大喝用掉了。但每次只要我問她錢都到哪裡去了,她都能兜兜轉轉給我說出一大堆理由,並且最終還會把矛頭指向我,說是因為我沒本事,不會賺錢。
於是,多次勸教無效,我也就不可能再把所有的錢都寄回去。但沒想到的是,後來她卻揹著我在外面到處借錢,僅2004年春節回來,我就林林總總幫她還了六千多元。
而且,特別讓人無法想象的是,連她哥哥在老家做房子的水泥錢,總共四千多塊錢,也全都是她以我家裡的名義在外面賒賬買的。結果人家老闆後來接不到錢,就直接就找我父親去要錢。我父親又是那種特別要臉面的人,而且又不想我和她吵架,於是只好偷偷還了那筆冤枉債。
再後來,2006年,我因為廣東那邊的生意不太景氣,再加上孩子也大了,我父母的身體也越來越不好,所以我就從廣東回來了。
但是,讓我沒想到的是,我回來還不到半年,她就在外面給我整出了很多閒言碎語。說什麼,我在廣東六七年,一直都是家外有家,和一個姓郭的女人住在一起。
本來這種事情,外面人怎麼說都翻不出大浪,但當時經她那麼一說,問題和性質就全變了。然後,這個事情就越鬧越大,還被說得有鼻子有臉的,於是在大家的眼裡,我也就成了那種拋下家裡的老婆孩子不管,在外面另攀高枝的當代“陳世美”,以至於我後來都沒辦法正常做生意。
因為,她所說的那個姓郭的女人,其實就是我一個生意合作伙伴,也是我一個最大客戶的老婆。雖然人家兩口子的感情非常好,也都和我的私交很不錯,但畢竟還是經不起外面的風言風語。所以,後來人家也就沒有再和我合作。
但我上面說的那些,都不是最主要的。最讓我無法忍受的,還是因為我在那個家裡,越來越感到憋屈,沒有任何溫暖,也看不到任何希望,尤其是對兩個孩子的教育失敗。
俗話說得好:爹熊熊一個,娘矬矬一窩。不得不說,這句話真的是很有道理!
因為,我兩個孩子,尤其是女兒,基本上就完全繼承了她的衣缽。她身上的那種,愛慕虛榮、貪圖享受,做事粗枝大葉,不知輕重,而且又特別無知無畏的勁,簡直就是她基因的複製和翻版。
她今年都25歲了,生活仍然不能自立。每次一回來,就知道向我父母伸手要錢,給少了還不開心。而且,她也和我從來都不說話,小小年紀就以坑蒙拐騙為生。初一的時候,她就開始談戀愛,前前後後談過的男朋友至少有十幾個。
而且,至今讓我感到無比羞愧的是,她在初三的時候就被人家搞大了肚子,而且對方還是一個在他們學校邊上開小賣部的中年男人。如果當時,不是我有點魄力,當機立斷,她的一輩子早就毀掉了。
至於我那兒子,就更不用多說了。不知道是因為他小時候,被他媽媽的稀飯燙傷了,燒壞了腦袋,還是因為外甥多傳舅,反正就是腦子不太好使,我一直都是怎麼看怎麼不順眼。
所以,我現在也不用掩飾了,在這樣的家裡,我看不到任何希望。我寧願不要這樣的家,從此一個人孤獨終老,哪怕是客死他鄉,我也不想回去。往後的日子,我只想和他們劃清界限,然後自己過好自己。
只是讓我沒想到的是,這個婚真的是太難離了。因為,從我15年前,下定決心,想要離婚開始,他們三個人就已經形成了所謂的統一戰線,無論我開出怎樣的條件,她都不肯離。
於是,這件事就一直拖到今年年初。最後,是我一個同學出主意,讓我到醫院開了一個假證明,說我已經是癌症中晚期了,她這才答應和我辦手續。
所以,我這輩子挺失敗的。其中最大的過錯,就是娶了一個徒有虛表,身上無賢,心中無德的女人。
為什麼古人常說,娶妻要娶賢不娶色?其實,我身上就有最沉痛的教訓。
說實話,男人娶老婆,其實外面長相一點也不重要。只要她不是太醜,能看得過去,那就沒有任何問題。
但是,女人的品質和素養,卻非同小可,男人就一定要守住底線。退一萬步講,哪怕是你終身不娶,寧可要個身體有殘疾的女人,也決不能要那種“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女人……
尤其是,像我前妻那樣的,原生家庭和母親都特別糟糕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