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違背承諾二胎照舊隨父姓,看到女兒的態度,我憤怒收回陪嫁房
我叫陳君清,今天62歲了。我和我老婆生養了兩個女兒,因為老婆身體的關係,生小女兒的時候,大出血,差點人就沒了。所以這輩子,我和我老婆,不可能有兒子了。我知道肯定有人說我老古板,說兒子和女兒都一樣。但對我來說,沒有兒子,就是人生的遺憾。因為兒子能傳承我的姓氏,女兒結婚嫁人之後,就是婆家人了。
雖說我家也不是大富大貴的人家,也沒啥財富非要兒子來繼承。但我一想到,我家就到了我這一代,就沒了,確實難受。我曾經想過,兩個女兒,其中一個招上門女婿,這樣孫輩還跟著我的姓氏。但親朋好友都勸我,說願意當上門女婿的,都是家裡條件很差的。眼下可能看著沒有負擔,以後肯定會有麻煩事。
我想了想,也放棄了,覺得大傢伙的話,有道理。畢竟我有一個親戚,就是招了上門女婿,後來的生活,一言難盡。就這樣,我這個遺憾,就壓在了心底,一直都沒有再提起。說起來,雖然我希望自己有兒子,但我對兩個女兒,一點都不差。成長過程中,我和我老婆,寧願苦了自己,也沒讓女兒吃苦受累。
就這樣,兩個女兒慢慢長大,而我也想到了一個好辦法。其實也是受了老婆一個小姐妹的啟發,小姐妹原先有一兒一女,後來兒子生病去世了,就剩下了一個女兒。為了有孫輩傳承姓氏,她說服女兒生兩個孩子,第二胎隨母姓。前段時間,孩子上了戶口,確實隨了母姓。我老婆和我說了這件事情,我就動了心思。
我有兩個女兒,只要有一個女兒能答應,讓二胎隨母姓,那我的遺憾不就解決了?我和兩個女兒說了這件事情,大女兒沒同意,因為她不怎麼喜歡孩子,表示以後只生一個,自然就沒法答應我的要求了。小女兒同意了,她本身就喜歡孩子,婚後自然願意生兩個孩子。這件事情,就這麼定了下來,就看未來女婿的意思了。
小女兒和小女婿,是機緣巧合認識的,未來親家的條件普通,原本我不同意。但幾次接觸下來,我發現他忠厚老實,比較好說話。而且幾次來家裡,對我們的態度也不錯。我覺得忠厚老實,又善待長輩的人,值得託付終身,於是就預設了這門婚事。戀愛2年,小女兒說要結婚了,我特意找了小女婿,和他說了孩子姓氏的問題。
小女婿笑著說:“之前佳妮就和我說過了,姓氏而已,不管是跟著我,還是跟著媽媽,都是我的孩子,我不在意的。再說了,又不是幾個孩子都隨母姓,只是二胎而已,我沒啥意見。”小女婿爽快答應,並且沒有任何勉強,我高興壞了。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在兩個女兒的婚事上,我區別對待了。
家裡頭這點積蓄,照理說,兩個女兒我要一視同仁。但因為小女兒和小女婿答應二胎隨母姓,也算是成全了我的心願,所以我就把小女兒當成兒子對待了。簡單來說,大女兒結婚,我沒留下彩禮,但也沒給什麼嫁妝,就陪嫁了一些小物件。家裡的錢,都花在小女兒的婚事上了。小女婿家境普通,拿不出錢買婚房。
我和我老婆拿出積蓄,在城裡給小女兒買了一套小戶型的房子。當然了,也簽了協議,表示二胎隨母姓,這套房子才算徹底歸小女兒夫妻倆所有。大女兒看到妹妹的婚事,和自己的差別,自然有意見。也回孃家和我鬧騰過,說我偏心眼,厚此薄彼。但我想著二胎隨母姓,壓根就看不到大女兒的委屈,還罵了她。
除了結婚時候的陪嫁婚房,小女兒婚後,我和我老婆也幫了小兒女夫妻倆不少忙。出錢出力,從來沒有二話。小女兒生下大寶,基本上也是我老婆這個外婆帶在身邊。婚後5年,小女兒生下了二胎,是個男孩子。當時我高興壞了,雖說二胎隨母姓,就算是女兒,我也認了,但現在是男孩子,自然更好。
我老婆忙著帶孩子,沒精力照顧小女兒坐月子,為了讓小女兒能好好休息,我們花了3萬,讓小女兒去了月子中心。我當時只顧著自己高興,絲毫沒注意到小女婿其實不太開心。小女兒出了月子之後,孩子就要上戶口了,我拿出早就想好的名字,讓小女兒兩口子去上戶口。但女婿扭扭捏捏,各種推辭。
實在說不過去了,就說已經上好戶口了。我心中隱隱不安,讓女婿拿出戶口本讓我看一下。要知道女兒和女婿並沒有問我要名字,也沒詢問過我的意見,偷偷上好了戶口,肯定有貓膩。果不其然,我吵著鬧著,翻出了女婿家的戶口本一看,女兒二胎的孩子,照舊隨了父姓。我氣笑了,問女婿是什麼意思?
說好的事情,變了卦,違背了承諾,還準備瞞著我。女婿實在沒辦法,就只能說了實話,說:“兄弟姐妹的姓氏不一樣,容易影響彼此之間的感情。而且主要是二胎是兒子,我和我爸媽說了這件事情,我爸都氣暈了,所以只能聽我爸的了。”我很無語,當初親家是知道這件事情的,因為談婚論嫁的時候,我就把這件事情擺上了桌面。
我家不要彩禮,承擔婚禮的所有開銷,還準備了婚房。說白了就和招上門女婿沒啥區別了,只是為了讓女婿面子上好看一點罷了。當時親家是滿口答應,還說只是一個姓氏,無所謂。結果現在二胎是兒子,就搞得我強人所難一樣。我沒有理會小女婿的各種解釋,問小女兒是什麼意思。
結果小女兒也幫著婆家,幫著自己老公。我氣不打一處來,小女兒這個態度,真讓我寒心。強扭的瓜不甜,我也忽然意識到,孩子就算隨了母姓,也沒啥意義,因為沒在我家戶口本上。就這樣吧,我覺得挺沒意思的。不過小女兒和小女婿,出爾反爾,我還是要給一點教訓的,於是我表示要收回陪嫁婚房。
女婿不樂意了,說沒有房子,自己一家四口住哪裡?我氣不打一處來,說:“當初說好的,給你們房子,就是要二胎隨母姓。咱們簽了協議的,既然你們不願意,出爾反爾,我也不勉強你們,但房子肯定要收回來,我們還指望房子養老。”說白了,我信不過小女兒兩口子了,還是房子收回來,以後靠自己養老吧。
小女兒自然也幫著自己老公,指責我和我老婆,狠心絕情。說我們要是把房子要回去,她就不認我們了。我心裡不是滋味,要知道,比起大女兒,我還沒問她要回婚禮的,只要房子,算是不錯了。不過不管小女兒怎麼說,我都沒有退讓。後來房子拿回來了,我租了出去,但我和我老婆,算是徹底沒了女兒了,兩個都沒了。
你們說,走到今天這一步,是我自找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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