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很多人都會在結婚前買房作新房,但是也存在一些人婚後在買房。而婚後買房就會涉及到一些財產分配,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講講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一、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是不是屬於共同財產,有兩種情況。
1、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
2)所購房產由雙方父母出資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的名下,該不動產則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2、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不屬於共同財產
二、婚後買房注意事項
婚後買房需要留意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準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2、證件準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透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3、主貸、次貸有講究
由於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
4、所佔份額提前定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依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權。
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屬不屬於共同財產有兩種情況,具體要視情況而定。當然在順利買到房子後,就可以進行婚房裝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