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回前任,如何應對第三者挽回愛情?
[導讀]感謝邀請!你知道嗎?80%的感情危機都是可以挽回的。只不過很多人在剛分手的時候,因為處於迷茫和痛苦中,很難正確處理分手。往往採用死纏爛打、賭氣冷戰、討好獻殷情、找朋友父母勸說等等,導致情況越來越糟。兩個人從相...
感謝邀請!
你知道嗎?80%的感情危機都是可以挽回的。
只不過很多人在剛分手的時候,因為處於迷茫和痛苦中,很難正確處理分手。
往往採用死纏爛打、賭氣冷戰、討好獻殷情、找朋友父母勸說等等,導致情況越來越糟。
兩個人從相遇、相識、相知到相愛,花費時間精力時,總是樂此不疲的笑著。
但有一天,熱情退卻後,剩下的只是無奈和厭煩時,迎來的也將會是一場又一場的爭吵。
有人說,相愛是甜蜜、相愛是磨合、相愛也是爭吵,沒有一段感情能一直甜蜜如初,也沒有一段感情會一直厭煩爭執。
當你們面臨分手時,也許你不能理解為什麼當初如此相愛的兩個人會變成如此敵對,在面對他的冷漠時,你是否覺得心灰意冷,手足無措,但也還是想要挽回這個自己感覺是對的人。
如何挽留一段感情?以下的方法也許能幫到你~
一.調整正確的心態
在你們分手後,也許你的情緒低落,每日以淚洗臉,但要知道這樣的行為不會讓他覺得你可憐,反而覺得你像個怨婦般,對你越來越反感。
要知道,當初對方喜歡的,本就是那個愛笑、開朗的你。
心態是能改變事情的方向的,一個樂觀的心態會讓你做起事來積極向上,做成功的可能也就更大;但一個悲觀的心態會讓你做起事來拖拖拉拉,覺得凡事都做不成,自然也就越來越沒心思去完成。
所以保持樂觀、自信、坦然的心態,會讓你的挽回之路更順利。
二.降低矛盾點
每個分手都是經過了或多或少的矛盾堆積後爆發而產生的,所以在提出分手時,雙方的情緒都是激動的,他不停的提出壓力大要分手,你不停的糾纏說不分手,於是你們只能一直這麼僵持著,最後不歡而散。
所以,降低矛盾點的關鍵就是:無論他說什麼你都同意他的觀點。
讓他感覺你不再是與他對立的敵人,而是能站在和他同一角度想問題的,那他對你的反感也會隨之減少,從而會開始重新考慮是否真的放棄你。
三.建設自身,提升吸引力
想讓對方改變之前對你的壞印象,就要從自身開始,由內到外的進行完全大改造,給人煥然一新的感覺就是對二次吸引所進行的鋪墊。
在經過了長久的相處,對方已經厭倦了沒有新鮮感的一切,內心也對你的形象有了固定的想法,因此才會導致分手。
所以,重新建設自身,從外形開始改造,讓外形更青春靚麗;然後改變內在,去一次說走就走的旅行、去完成一直以來你想要去完成的夢想,豐富了自己的精神世界。
從而提升了自己的吸引力,讓他容易對你重新產生好奇心。
如何應對第三者呢?
男女談戀愛的時候很容易出現第三者插足,很多人在處理第三者方面都顯得尤為衝動,就像自己大難臨頭一樣非要與第三者爭個你死我活,其實這就是一個心態問題,之所以有第三者足以證明你的那個他極為優秀,也是對你們情感的一個考驗。
應對第三者時,三件事千萬不能做:
1、切莫言語侮辱。
2、切勿動手打人。
3、不要耍性子。
其實,如何應對第三者插足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出發,應對第三者和應對婚外情有著某種相似之處,也有不同之處,相似之處都是屬於三個人情感之間的鬥爭,不同之處則在於法律方面的因素。
保持一個平常心態,用心去經營自己的戀愛情感,用關愛、寬恕來打動那個她才是王道。
愛情是充滿生命力的,它需要雙方共同的創造發展,才能使彼此的愛情永葆青春。
最後,祝願大家都能有一段幸福的愛情!
方法如下:
一、認清各人位置
首先,既然已經用前任稱呼對方,就說明你們已經分手。那麼,你口中的第三者應該是前任的當下情侶對吧。這樣一來,你們三人的關係就是:你和前任已經分手,前任另結新歡,無論新歡如何上位,新歡都是前任現在合乎道德的情侶對吧。
二、冷靜制定策略
分析你與前任分手的主要原因。分手的原因很多,總有一兩個才是最重要的原因,最重要的原因往往並不是導致你們直接分手的原因,而是你們之間由來以及的矛盾。例如:與前任在一起期間,雖然甜蜜,但是雙方家庭並不同意你們在一起,與此同時,前任身邊不乏追求者,而前任恰巧對其中一個追求者沒有拒絕,為此你們大吵一架,前任以你的不信任而分手。那麼,在這個例子中,你們分手的主要原因並非中途插進來的追求者,而是你們雙方家挺的反對。
以上的例子為了說明,找到主要原因才是挽救的重點。找到分手主要原因,去解決這個分手的主要原因。
三、嘗試聯絡前任,瞭解前任是否心中有你
對於挽回感情這件事情,並不能強求,除非前任心中仍然有你,否則挽回的成功率並不大。加之對方已經有了新的情侶,更加建議應該在充分確認前任對你仍心存掛念之後才開始挽回。
四、透過親朋好友的力量挽回
若確認前任心中仍然有你,那麼可以藉助共同的朋友增加與前任見面的機會,進而增加對方對你現在的瞭解,然後找機會傾訴衷腸。
五、切莫找前任的現任情侶的麻煩
你應該清楚,挽回前任,不應該找前任的現任情侶的麻煩。應該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