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為什麼不犯法呢(插足出軌憑啥不犯法)
近日,一則“如何看待王某某當小三”的帖子在網路上刷屏。不止如此,王某某的名字、父母及擔任職務、工作單位都在現實公共場合中曝出,有人拉出四條紅色橫幅指控王某某插足婚姻,請人民群眾做主。目前,王某某已經報警。
高校美女老師與情感醜聞,這兩者的結合帶有巨大的熱度,無論是線上線下,都引來了許多吃瓜群眾,討論的主題無疑是揣測事件過程,斥責小三沒有道德底線,枉為人師。也有人角度不同,認為拉橫幅曝小三的女子太過潑辣偏狹,不說這種手段可能涉嫌違法,如果事情為真,只曝小三而包庇丈夫,好像也不能讓人信服。
但凡有緋聞的地方就會引起人們熱議,高校老師出現男女關係汙點而身敗名裂的事例很多。今年九月,蘭州交通大學校門口上演了相似的一幕,一女子拿著大字報,控訴該校一個馬姓教授欺騙感情,“騙炮”,現場有多人圍觀。之後,該校相關學院做出回應,稱馬姓男子並非教授,並因為該女子對學校造成不好的影響,故要起訴該女子;今年國慶過後,華南理工大學王雨磊涉嫌性侵女學生;著名喜劇演員、上戲教授田蕤被指控強姦上戲畢業生......
高校教師其實一直都不是道德和忠貞的代名詞,很多人莫名絕望,激烈痛斥背叛婚姻的行為,不守道德的人實在太多,而他們竟然受不到一點懲罰,反而懲罰他們的人可能會付出違法代價。出軌無法治罪,簡直難以理解。網友們這樣的呼聲很多,但是認真思考出軌治罪,就會發現其不能入法的道理。
首先,插足出軌這些背叛婚姻的行為,無法定其標準,現實生活中男女情感動態是很複雜的,每個人心中的認知都不相同。有人認為身體出軌算背叛,有人認為所謂精神出軌也算;出軌一次和出軌十次有無不同?到何種程度、維持多長時間才可以認定為精神出軌?又如何取證、如何量刑,都是很艱難的問題。
此外,如果背叛婚姻和感情出軌,那麼其他關係和感情,是不是也要隨之入刑治罪?背叛婚姻者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情況下,已經在道德上遭到嚴厲的譴責,甚至會影響到其工作和發展前景。如果再給它加上一個法律處罰,那犯了錯的人很可能會面臨宗教審判式的、一面倒的唾棄。從人道角度看,這有些過分了。
在此情況下,不排除犯錯的人為了掩蓋證據逃避懲罰做出更具社會危害性的事情。而且,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這對孩子們的影響也是未知的。
人們的這種呼聲在情感上是可以理解的,可有時候世事就是如此,看似冰冷的東西,是有他冰冷的邏輯的。
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