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軌離婚孩子如何去判是否能要求賠償
一、女方出軌離婚孩子如何去判是否能要求賠償
婚內出軌行為並不影響孩子撫養權的確定。
1、一般而言,2週歲以下的兒童往往會交給女方來撫養。
女方有以下情況的,不能撫養孩子:
①有傳染性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
②不願意盡撫養義務;
③其他原因。
女方的情況如不能撫養孩子,那麼是否能考慮由男方來進行撫養。
2、2週歲以上的兒童可根據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來選擇。
具體參考因素:
①孩子的意見;
②是否能提供給孩子的成長環境。
如果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女方存在著婚姻過錯的話,是否能要求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離婚後孩子如何才是否能判給女方
離婚後孩子是否能判給女方的條件有:
1、孩子不滿兩週歲的,原則上歸女方撫養。
2、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三)無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3、子女已滿八週歲,願意跟女方生活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六條
對已滿兩週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三、男女雙男女雙方離婚雙方都想要孩子怎麼判
離婚雙方都想要孩子,對於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給母親。
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由父親撫養:
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
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於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兩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會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判決,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父母雙方對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法院會尊重子女的選擇。
父母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老人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孩子的,是否能優先考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