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女方給錢男方,分手後要還嗎
談戀愛期間女方贈與男方的財物時不能要回的,但是如果是借款,那就可以要回。微信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都可以作為證據。如果當時轉賬之前說明了是借款的,那就可以要求其還款。如果沒有說明是贈與還是借款,法院會根據數額判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訂婚後男方爽約的,即男女雙方仍未辦理結婚登記,此時能夠要求退還彩禮。彩禮通常是男方在結婚前以締結婚姻為目的而向女方贈送的財物。男方支付彩禮,但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此時符合返還彩禮的法定情形。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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