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分手三月,被父母逼迫重新找物件
剛分手三月,被父母逼迫重新找物件,我應該怎麼辦?
我和初戀結束了3年的感情,因為我發現她在約會軟體上和別人聊天。我今年26,我感覺現在經常做夢夢到前任。我認識她以前是一個非常內向的人,她教會了我很多。我無法忘掉過去。我的父母每天催我重新找一個,我跟他們說過我暫時不想找了,但是他們不理解。他們的婚姻觀念和我有很大偏差。他們認為結婚只是過日子,主要目的是共同應付北京的高額生存需要,感情是次要的。
我認為應該在完全尊重對方的基礎上進行戀愛,沒有忘記前任=不尊重現任。我只是想要認真對待戀愛,把最好的留給另一半。我也不知道我是否錯了。我快要被父母逼瘋了,他們每天都在強調生我養我不容易,試圖用愧疚感綁架我。而我每次被說一開始都會想如果我沒有出生,就不會給父母添麻煩該多好。而後才會意識到與其許願自己沒有出生,不如讓父母滿意。可是我真的很矛盾。
看到了你的描述,我感覺到了兩代人對於婚戀觀念的衝突,上一代人根據自己當年的情感經歷,經過了幾十年的婚姻生活的風風雨雨,總結出來:結婚首先是過日子,經濟條件大於感情生活,年輕人認為沒有感情的婚姻就是對對方的不負責任,在這樣的觀念衝突下,內心的各種矛盾讓你感受到壓抑,焦慮,非常理解你現在的感受。
首先,來看一下父輩的生活,在那個年代,透過朋友介紹,上級組織介紹來確認相親物件,見面雙方簡單瞭解,感覺不錯就可以確認婚戀關係,先結婚後戀愛,或者先結婚不戀愛,直接的進入生活狀態過日子,柴米油鹽,養家餬口就是生活目標,所以他們認為“應付北京的生存壓力”這是婚姻首要的任務,“搭夥過日子”就是婚姻的本質,所以從他們的角度來說,是沒有問題的。
其次,現在年輕人的婚戀觀,完全發生了變化,一定要先有“感覺”,能夠被對方吸引,感情的基礎重於物質的生活,這也和現代社會的發展息息相關。你希望,能夠給自己足夠的時間,在心理和情感上對上一段感情,即初戀有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告別,也就是忘記前任,才能夠開始新的戀情,這個觀念可以重新思考一下,所有的初戀對於人來說都有著不同的意義,如果說完全忘記,這個也是有難度的事情。對於上一段感情如果能夠做到放下,就是對自己對新感情的尊重,放下不是遺忘,而是對過去事情能夠坦然面對,不起波瀾,不影響現在的生活。你可以嘗試著放下。
另外,兩代人觀念的衝突還是需要溝通來進行緩解的,你可以選擇合適的時機,向父母表達自己的觀點,表達對父母的養育之恩,告訴他們你已經長大,有自己的處理問題的方式,把你的焦慮和煩惱告訴他們,新的感情會開始,但是需要一段時間來消化以前的問題,爭取父母的理解和支援,實際上爸爸媽媽是愛你的,只是他們用自己的方式來向你傳遞愛,你們的共同目標都是希望你將來有一個美好和睦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