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婆吵架,她出軌了,我該為了孩子原諒她嗎
我今年32歲,我們是早婚,十九歲時候認識她不到一個月就在一起,後來知道她16歲就有過男朋友,也做過人流,想想當時都太不懂事了,我認為自己不能再傷害她了,就想負起責任把孩子生下來。
這麼多年孩子都是我父母帶,我們性格不太合一直是吵吵鬧鬧,有時候也相愛,她就像個孩子什麼事先考慮自己,有些懶惰,掙的錢也不怎麼願意為家裡付出。
我們因為經濟原因老吵架,現在想想我心眼太小了,我現在有點後悔以前對她是不是太苛刻了,應該和她一起掙錢一起養家,也不會總是為了錢爭吵了。
我們生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去年因為她太迷戀打牌的事情鬧矛盾,回廣州工作後,她就不跟我在一起,去和她媽在一個地方上班,我去找她卻對我冷淡,我生氣一個月不理她的結果是老婆出軌了。
我覺得自己以前對她不夠關心造成的,所以打算原諒她,就帶她回了老家和幾個孩子呆一起不出來打工了,想讓孩子能留住她的心。(她對自己生的孩子沒太多感情,不是很關心幾個孩子)
沒想到她在家呆不到一個月又鬧著自己出來打工,我知道她是去找那個男人,我一氣之下就和她寫了離婚協議書讓她簽字,我覺得她是真的不愛我和孩子了。
現在這件事也有一年了,我心裡還是在乎她,怕她被別人花言巧語欺騙,畢竟她為我生了三個小孩吃了苦,但想到她離開我們那麼絕情又不想原諒她。
我現在很苦惱我要不要為了三個小孩有個媽媽再去找她回來原諒她,這件可能也是我心裡永遠的結,我害怕她還會像以前一樣不顧家再次背叛我,我還有沒有資格還能否去找新的愛情?
網友:
不要說為了孩子有媽才去找她或原諒她,你自己能不能原諒她?她願不願意回頭?這兩個問題才是關鍵所在,如果你能原諒她她也知錯想回頭,那以後就好好過日子。如果你做不到原諒她,或者她也不願意回頭,那就各自安好吧!
網友:
性格決定一切,十九歲就做了人流,那樣的性格找回來也是和以前一樣,除非老的沒人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