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存款35萬,拿不出10萬看病,找我要錢,我:你想葬在哪裡?
口述:董大姐
我今年49歲,與老公結婚25年,膝下有一個女兒。
我女兒今年23歲,去年大學畢業後,選擇留在了大學所在城市上班。而我與老公夫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只是為了孩子沒選擇離婚,因此我也去了女兒那裡,跟女兒兩個人生活在一起。
3個月前,我正在上班,接到了老公打來的電話,說他生病了,去了當地的醫院檢查,情況比較危急,需要動手術,讓我趕緊回來。
老實說,我真的不想搭理他,可是我們兩個人沒領離婚證,我依然是他老婆,不能不管他,因此我只好回去了。
他的病情的確有些嚴重,醫生說了必須立即接受治療,住院做手術,大概需要10萬塊錢,醫生話音剛落,他就跟我說:“老婆,你聽到了嗎?趕緊給我去交手術費。”
我愣住了,不明白他的意思,要知道這些年來我們兩個人婚姻名存實亡,經濟方面都是各管各的,我生病了也是自己想辦法治病,他一分錢也不出,憑什麼找我要錢?
27年前,我22歲,我爸媽讓表姑帶我去了城裡,在一家紡織廠找到了一份工作,把賺來的錢拿去貼補家用。在那裡,我認識了我老公。
他家庭條件一般般,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農民,有一個哥哥和兩個妹妹,收入也不高,可是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就這樣喜歡上了他,對他死心塌地的。
我爸媽不贊成這門親事,一方面他家庭條件一般般,我嫁給了他,不僅自己要吃苦受罪,而且幫不上孃家的忙,更別提幫我兩個弟弟娶老婆了。另一方面,他老家距離我家比較遠,我爸媽不同意我遠嫁。
可是,當時的我深受重男輕女思想的困擾,根本不想成為弟弟們的搖錢樹,又哭又鬧的要嫁給他,跟我爸媽鬧了將近一年也不妥協。
我爸媽沒辦法,答應了這門親事,把我趕出了家門,說白養了我一場,要是以後我過得不好,別回孃家求他們。
我以為自己嫁給了愛情,一定可以過得幸福,直到結婚之後,我才明白他根本不是良配。
我做夢都沒想到,我拼了命逃離重男輕女的家庭,卻選了一個一樣重男輕女的婆家。
一開始,我過得還算可以,公婆對我還算好,可是隨著大嫂生下了兒子,我生下了女兒,公婆對我的態度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不說,我老公心態也不一樣了。
那個口口聲聲在我懷孕的時候說男孩女孩都一樣、自己想要個小棉襖的男人,得知我真的生了一個女兒,十分不高興,還沒等我出月子就提到了生二胎的事情,說自己不能沒有兒子,把我氣個半死,跟他大吵了一架。
大嫂比我早生產半年,公婆全心全力照顧大嫂和孫子去了,根本不管我跟女兒,老公忙得賺錢,也不管我們母女,當我抱怨的時候,他反而怪罪到我頭上了,說要不是我肚子不爭氣,就不會有這麼多事情,讓我感到越來越寒心。
雖然我努力多次,希望老公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改變重男輕女的思想,但是婆家人都是如此,在這樣環境下長大的他永遠意識不到自己的錯誤。
他只會不耐煩,只會衝我發脾氣,尤其是我一而再再而三拒絕生二胎後,他對我的態度更加惡劣了。
時間久了,我也徹底死心了,不再對其抱有希望,也懶得跟他吵架了。由於我沒有一個給力、會為我撐腰的孃家,又擔心單親家庭會給女兒帶來不好的影響,因此我沒有選擇離婚,而是跟老公由夫妻變成了室友,成為了相看兩厭又不得不維持婚姻的夫妻。
我找了工作,一邊努力賺錢一邊照顧女兒,全心全力培養女兒,我要把女兒培養成才,比老公的侄子還要優秀,證明女孩子不比男孩子差。而我老公也在努力賺錢,不過他捨不得給我跟女兒花錢,錢都花在婆家去了。
大哥大嫂兩個人靠打零工為生,收入微薄,可是卻過著怡然自得的日子,只因我老公把小侄子當作老唐家的根,隔三差五給他哥嫂錢,讓他們一家坐享其成。
我管不了,攔不住,也懶得管了,有本事他以後就靠他的小侄子養老吧!我就不信,一個被全家人寵得一天到晚就知道打遊戲、逃學的人可以成才,可以給父母乃至叔叔養老。
果不其然,不出我所料,7年前,老公的小侄子考上了大學,只考上了一所二本,就他的德行,能夠養活自己就算不錯的了。
老公的話打斷了我的回憶,他看到我沉默不語、根本沒有拿錢給他治病的打算,急了,問我在想什麼,讓我趕緊給他交住院費。
我回過神來,反問他:“你卡里不是有35萬嗎?自己拿錢去交啊!我生病的時候你不管我,女兒的生活費學費你不管,憑什麼找我要錢?”
他面紅耳赤,在那裡狡辯,說自己沒錢,我看錯了。可是我記得很清楚,一個月前我回到家裡收拾東西,無意間看到了他的手機,那是銀行來的簡訊,我才知道他這麼有錢。
他還在那裡磨我,讓我出錢給他看病,堅持說自己沒錢,我很快想明白了,問道:“這筆錢你是不是花在你小侄子身上,給他買房子了?”
老公不承認也不否認,變相證實了我的猜測,我冷笑一聲:“你想葬在哪裡?你說吧!出錢給你看病是不可能的了,也許我可以看在女兒的面子上,大發善心給你操辦一下後事。”
他急了,惱羞成怒,對我破口大罵,還叫囂著要告我,說我是他老婆,對他有扶養義務,必須拿錢給我看病,還拿女兒威脅我,說女兒有義務出這筆錢,我要是不給錢,他就起訴女兒,告女兒不孝,把女兒的名聲弄臭,讓我們母女倆不好看,氣得我想扇他。
我離開了,他還在打電話騷擾我,也聯絡了女兒,管女兒要錢。女兒問我怎麼回事,我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女兒。
聽完了我的傾訴後,女兒給我出了主意:“媽,夫妻之間的確有扶養義務,這是不假,可是他結婚之後賺的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他給侄子買房子,你沒同意,因此這筆贈與是無效的,你可以起訴他們,要求他還錢。”
女兒的話讓我眼前一亮,對啊,管他賺了多少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我還不能要回來了?
當老公再打電話給我的時候,我告訴他,我請了律師,要起訴他的小侄子返還買房的錢,老公慌了,說他的小侄子有了女朋友,馬上要結婚了,我要是敢這麼做,他小侄子婚事就要黃了。
我沒理他,打電話給了老公的大哥大嫂,讓他們二選一:“要麼你們讓他跟我離婚,答應從今以後不騷擾我跟女兒,無需我女兒養老,看病的事情也別指望我們,要麼還錢,三天內給個答覆,不然法院見。”
三天過去了,他們發動了親戚朋友,站在道德的制高點辱罵我,騷擾我們,怎麼樣都不肯還錢,還希望我給老公出錢看病。於是我決定不再手下留情,委託律師朋友起訴他們。
見我真的要與他們對簿公堂,老公的大哥大嫂認慫了,答應和解,選擇了第一條,目前我已經把他變成了前夫,與女兒兩個人相依為命,至於他的病情怎麼樣了,有沒有錢看病,我也不知道,懶得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