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結婚時的一套房子,我在婆家做了2年保姆
我今年28歲,結婚2年,因為結婚時的一套房子,我在婆家做了2年保姆。
我和老公是相親認識,結婚的時候,我爸媽提出要在市區買房子。
可那時婆婆剛嫁了女兒,給她買了一輛車和一些嫁妝,家裡的錢所剩無幾,於是就把鎮上的房子買了,在市裡買了一套小戶型,幫我們付了首付款。
我不知道要說什麼,又愧疚又自責,就對他說:你爸媽這個情我會記得的,以後,我們好好孝順他們,作為報答吧。
婚後,公公婆婆跟我們住在一起。公公外出打零工,我和老公都在外面上班。
原本婆婆一個人在家自給自足就好了,但沒想到,有一回她不小心在廚房裡摔傷了腿,無法自理。
老公家裡人緊急開了一個會議,還把嫁出去的姐姐都喊了回來,唯獨少了我。最後的結果一致認為:由我來照顧婆婆,中午回來做飯。
我聽了,頓時有些不滿:“你們做好了決定直接通知我,怎麼不問問我的意見呢?再說了,我自己也有工作啊,我哪來那麼多時間來照顧?”
聽了這話,大姑子開了口:“我說弟妹,你別這個時候說這種沒良心的話了好不好?你當初要房子的時候,我爸媽二話不說,就把老房子給賣了。怎麼現在我媽動不得了,你就嫌她是個累贅?”
婆婆躺在床上,也唉聲嘆氣地說:“養個兒子不中用哦,老了老了還要看媳婦的臉色。”
我雖然滿腹委屈,但什麼也說不出來,還是把照顧婆婆的任務接了下來。整整40幾天,我每天來回奔波,給婆婆做飯,洗漱,按摩,整個人都累趴了。
婆婆身體好了後,為了讓她開心,我就帶她去商場買衣服,她看中了一件毛呢外套,價格有點貴,兩千多塊錢,我還在猶豫,婆婆說:“那就買了吧,今天兒媳婦請我們逛商場,我們也不能抹了她這份孝心不是?”
我表面笑著,但心卻在滴血:我一個月工資總共就4000元,買了這件衣服,這個月生活費就得緊緊了。
逛完一圈回家,我一共給婆婆花了3000多,自己一雙襪子都沒買。
然而我沒想到的是,那天晚上,她在房間跟大姑子影片,說起了買衣服的事。雖然關門了,但我聽得真真切切。
婆婆說:“她給我們買衣服不是應該的?我連老家的房子都賣了給他們買新房,她這輩子都得對我好!”
大姑子隨聲附和道:“是啊,你們都做出這麼大的犧牲了,這兒媳婦當牛做馬都得孝敬您!”
我站在客廳裡,心都涼了。
原來,在她們看來,給我們買了一套房子,她們就是大爺,我這輩子都在她們面前抬不起頭來,我做什麼都是應該的。
我太氣憤了,跑到房間跟老公吐苦水。老公卻說,當兒媳孝順是應該的,再說我媽對我們也不錯。
我對老公很失望,為什麼他總是這樣呢?總想著和稀泥,我到底該怎麼做,才能讓改變自己被動的局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