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們買房,同意加女婿的名字嗎
我和老伴奮鬥30年,給女兒在上海買了一套600萬的房子,女兒卻說:“爸媽,房子能加上衛軍(女婿)的名字嗎?”
我和老伴一下僵住了。
我和老伴雖然都是做生意的,家庭條件不錯,辛辛苦苦一輩子都是為了這麼一個女兒,為了讓她後半輩子過的輕鬆一些。
看好地段小區和戶型,我們準備全款買下,畢竟女兒剛畢業不想讓她有壓力,但是聽說要加女婿名字,於是我們決定,房子按揭。
女兒不樂意了:“咱家有能力出首付,還按揭這樣不是讓我們結婚後有在嗎?”我剛準備解釋,老伴回答:“你媽把房子的一半錢拿去買股票,被套住了,付不了全款。”
女兒聽完也懂事的點點頭。
看著單純的女兒,我想,留一手至少是對女兒的保護。
今日話題:如果你們買房,同意加女婿的名字嗎?
法律上規定,父母出資買的房子,寫在女兒名下,屬於贈與,如果寫在女兒女婿名下,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小兩口共同還房貸,能考驗他們,也能保護自家孩子的財產。
網友:
千萬不要加女婿的名,父母出錢買的房建議以父母的名字買子女使用。好多單純的子女揹著父母加女婿、兒媳的名,最後損失慘重!
網友:
我也只有一個女兒,我將來也會在她工作的城市買個房子。我寫我自己的名字,她沒能力的時候可以住我的房子,有能力了再自己買自己的房子。將來我老了我可以去她工作的城市生活,住我自己的房子有底氣。我不在了就都是她的了,至於繼承要不要繳稅就不是我考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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