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老公幾年前和前女友寫的情書
打掃衛生的時候,無意在雜物間翻到了老公幾年前和女朋友寫的情書和日記,估計是那個和他交往幾年的初戀,懷著好奇的心情看了幾篇。
看完之後又好笑又覺得不是滋味,雖然是過去式,但是彷彿看到當初對那女生的總總情深,而我跟他交往的時候跟他之前對比如冰山一角。
還有好些沒看,怕影響心情,卻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這些東西,是該告訴他我翻到了你以前的日記了?還是自己偷偷的把它燒掉?畢竟這是他私人物品,要徵求他的同意嗎?
如果質問我相信他又會覺得我無中生有的找他鬧事!挺糾結的,但是心理確實有些不舒服,或者是有些不甘心!但是也想知道他為什麼還留著這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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