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業績不達標,公司要和我解除勞動合同
還有20來天就過年了,和很多人一樣,我一邊在準備回家的年貨,一邊在等著公司的年終獎。
可讓我沒想到的是,在今天公司人事突然通知我,因為我2024年的業績考核不達標且未完成年度制訂的銷售目標,公司和我在2024年起解除勞動合同。
更讓我懵的是,因為沒到年底,年終獎核算還未開始,我這個時候離開,就意味著年終獎就徹底沒了。我覺得這很不公平,畢竟我之前每月都是拿著3000元底薪在做銷售,雖然業績是不達標,但達標率也達到了85%,不能因為一點不達標,就把我之前的銷售業績和努力都抹掉。
我找領導理論,希望能發放已完成部分的提成,但被無情的拒絕了,我不知道這樣合不合理,我有沒有可能拿回我應得的報酬。
大家有沒好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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