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一件1000塊錢的大衣,老公打了我,還要跟我離婚
我買了一件1000塊錢的大衣,老公打了我一巴掌,還要跟我離婚。我真後悔當初不聽我父母的話,沒有找一個“門當戶對”的男人結婚。老公就因為我在商場買了件1000元的大衣,而他父母在老家,還穿著從鄉場的集市上買的舊衣服。但是我花自己的錢買的,知道老公捨不得給我買,就用了自己半個月的工資。
他在我包裡找鑰匙,看到我的購物發票,看見1000元的大衣,立馬就火了,上來就罵我是個敗家娘們,吃好的穿好的,從來不想一下他鄉下的父母,還吃著鹹菜饅頭。在他眼裡,他媽沒有穿過,吃過大餐,我就不該去吃,最好跟他媽一樣,啃一塊錢四個的饅頭配鹹菜,衣服穿到爛為止。或者等到被老鼠咬個洞才捨得穿,我有工作,每月5000左右,難道我就不配穿1000塊錢的衣服嗎?我老公常常掛在嘴邊的的話就是“我媽不容易”,我想說的是,你媽不容易是你爸造成的,關我什麼事?請問老師,這個婚姻我該繼續嗎?
網友:
這不是門當戶對問題,兩人收入都不高,買大衣最好事先商量一下。婚後家庭底子薄,注意理財,經濟上奉行先投資後消費原則。老公看的是家庭前景,你要的是表面奢華。起了矛盾,要及時構通,能妥協的還是要讓步,婚後,你們是一家人,家庭雖小,也要有大局觀。
網友:
正常養老錢要給,然後自己想怎麼花就怎麼花,評什麼他們吃饅頭就要跟著吃饅頭,他們到老都沒改善自己條件,絕大部分都是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我們努力了為什麼要和他們一樣?
網友:
拿5000一個月就敢買1000的衣服,確實不能算會持家,而且其實買了就買了,你不說誰知道它值1000呢,為啥還讓他找著發票呢?該!
網友:
婚姻是婚姻,別把喜好混。你敗下來是你的水平不行,想辦法征服他。你做主。天下的人都愛美,這是你個人的權利,況你的工資不低呢。他也涉嫌你的私事。告訴他時代不一樣了,要與世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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