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才知道老公有癲癇症,我該怎麼辦
老公今年35歲,在銀行工作,父母都是收入很高的人,在一線城市兩套房,家境很好。但偏偏看上我,我家農村的,初中學歷,只是長得漂亮。
我問老公,你條件那麼好,為什麼會選擇我?他的回答是,因為愛情,愛一個人是沒理由的。
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所有親戚朋友都說,能嫁給老公,上輩子燒了高香。在所有人的祝福聲中,我們舉辦了隆重的婚禮,結婚後就居住在城裡。
奇怪的是,每晚深夜,老公都會不見蹤影,問他很多次,說去外面透透氣。有一次路過公婆房間,聽見他們說:“兒子這顛邪症狀越來越嚴重了,以後怕是瞞不住了。”
“你兒子有病,怎麼不提前告訴我,這是騙婚。明天去民政局吧!”說完,我轉身走了。
婚姻法規定: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屬於禁止結婚的情形。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屬於無效婚姻。另外,精神病患者在患病期間不得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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