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太過依賴別人 教你如何活出自我?
“人一旦有了依賴,就變成了幼兒園裡等人來接的小朋友。”
生活中,不管是和家人在一起,還是與朋友相處,都不可避免的會依賴別人,或者被他人依賴。是否值得依賴,也是判斷一段關係是否親密的重要依據,越是可以信賴和依靠的人,越是和我們關係親密的人。
但是,如果過度依賴他人的話,也會給我們帶來很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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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依賴別人的人,往往內心比較脆弱。他們往往特別看重別人對自己的看法,會把別人看的比自己更重要,總是希望能得到別人的關注和認同。因此,在與他人相處的時候,他們會下意識的去迎合別人、取悅別人,總是被別人的情緒所影響。
很多時候,他們也能意識到過度依賴的危害。比如感覺迷失自我,與人相處的時候得不到別人發自內心的尊重。他們也經常為自己的這種軟弱而感到痛苦,但是難以擺脫。
依賴他人的程度如果過於嚴重的話,還有可能形成依賴型人格。
美國《精神障礙的診斷與統計手冊》中將依賴型人格的特徵定義為:
1、在沒有從他人處得到大量的建議和保證之前,對日常事物不能作出決策。
2、無助感,讓別人為自己作大多數的重要決定,如在何處生活,該選擇什麼職業等。
3、被遺棄感。明知他人錯了,也隨聲附和,因為害怕被別人遺棄。
4、無獨立性,很難單獨展開計劃或做事。
5、過度容忍,為討好他人甘願做低下的或自己不願做的事。
6、獨處時有不適和無助感,或竭盡全力以逃避孤獨。
7、當親密的關係中止時感到無助或崩潰。
8、經常被遭人遺棄的念頭所折磨。
9、很容易因未得到讚許或遭到批評而受到傷害。
只要滿足上述特徵中的五項,即可診斷為依賴型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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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既然有如此多的壞處,為什麼有的人還會養成過度依賴的習慣呢?
我們身上所具有的每一種行為模式都不是無緣無故產生的,它之所以存在一定是在某些方面能夠滿足我們的需要,對我們具有獎賞的價值。
依賴他人最大的好處就是,我們不需要自己去面對生活中的那些難題和風險,只需要把它們推給我們所依賴的人就可以了。這樣,即使出現問題,我們也不必為此而感到懊悔和自責,因為我們會把責任推給別人,讓別人去負責。
這就像心理治療師皮納所說的,"那些不做決斷的人是在等別人替他們做決斷,他們因此不用承擔任何因選擇失誤而導致的責任。"
此外,總是依賴他人也和我們對自我的信念有關。
自我價值感低的人,最典型的兩個核心信念就是“我是沒有能力的”和“我是不受歡迎的”。這樣的一種自我認知偏差,也會導致他們在與人交往時不自覺的把自己放在配角的位置,認為別人都是對的,甘願聽從別人,被別人支配。
雖然被支配會損害他們的自尊心,但好處是可以在關係中找到認同感和歸屬感,這樣就不會再感到孤單了。
當然,依賴心理過強的話,即使在和別人相處的時候會得到別人的認同,但是這種認同是以順從和喪失自我為代價的,因而很難贏得別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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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怎麼做才可以改變自己這種依賴性心理呢?
首先,要增強自己的獨立意識。
對習慣了依賴的人來說,之所以總是依靠別人,很大程度上是害怕面對生活中的困難和痛苦,於是把消除這種痛苦的方法建立在求助於別人身上。
這就好比那些沒有安全感的人,總是希望從自己的家人或者愛人身上尋找安全感一樣,結果是越依賴越沒有安全感。而我們都知道,真正的安全感只能自己給自己。
同理,克服挫折和痛苦的最好方式不是迴避、也不是依靠他人,而是直面問題,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這樣我們再遇到此類問題的時候,問題就不再是問題了。
其次,僅僅是想要要獨立,要自己做決定是不夠的,更重要的還是實踐。
只有在具體的生活和工作中,承受著內心的煎熬和壓力,獨自去做一些事情,並且發現自己也可以做好,真切的體會到那種勝任感時,我們才可能真正的改變依賴別人的心理慣性。
最後,我想說,對於那些習慣了依賴的人來說,要格外的珍惜那些人生中的困境甚至是絕境。因為只有在這樣的情景下,你才能夠體會到依靠別人是一件多麼不靠譜的事情,從而激發出自己為自己做決定,完全依靠自己的決心和潛能。
對於總是依賴別人的人來說,當你發現身邊連一根救命稻草都沒有的時候,才會真正的意識到,自己才是自己最後的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