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生過孩子能原諒嗎(要不要向丈夫隱瞞自己的孕產史)
前兩天在網上看到一則帖子,樓主是位剛剛經歷分娩的準媽媽。三天前,她在醫院成功順產,生下了一個可愛的男寶寶。這原本是件值得祝福和高興的喜事,但對於產婦來說,卻日漸抑鬱。
她在醫院留下的資料卡顯示是頭胎,然而分娩過程卻意外順利,兩小時左右就把孩子生下來了。這讓助產士們感到十分驚奇,畢竟產婦的骨盆不算大,相反身形較為瘦弱,按道理說沒有四五個小時很難順利生下來。
醫生們不知道的是:產婦原先就有過懷孕經歷,這個孩子並不是頭胎。欺瞞丈夫和婆家的事情猶如一塊大石始終壓在心底,尤其生產當天丈夫就陪在旁邊,已經有點懷疑了。她在考慮要不要對丈夫如實交代,可又怕對方不會原諒自己。
因此走投無路下才發帖子到網上,想讓各位網友給點建議。帖子發出來後,網友們不僅沒有安慰樓主,大部分還勸其離婚。他們給出的理由是一段牢固的婚姻基礎來自信任,女方一開始就欺騙丈夫,是個男人都會留下疙瘩。
退一萬步講,就算說出來後丈夫原諒她了。但作為男人來說,妻子的謊言就像一把斧子在他心尖鑿開了口子,未來怕是會很難癒合吧。
相信在生活中可能常常會出現這樣的問題,那麼隱藏自己生過娃的事實,對男友或者老公說謊到底應不應該呢?不說會造成什麼影響和危害?
假設女孩子在結婚前有過生娃史,碰到心儀的物件後,到底要不要說呢?
一定要說。因為謊言一旦開始,將來就會產生出無數的謊言來圓第一個謊言,從而造成一個極其負面的迴圈。當然如果執意隱瞞,之後受苦的可能還是我們。
不說會造成什麼影響和危害?
會產生愧疚感,生活和感情受到影響
女孩子有過生娃史的事實,建議在談婚論嫁前就與現任坦白。女孩子們要知道,時間拖的越久,你對現任的感情就越深,心中愧疚感就越強烈。
如果現任無法接受,那雙方還能及時止損。如果現任表示不在乎,那麼你就可以坦坦蕩蕩準備領證結婚了。婚姻是否能維持的長久,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去營造。謊言和欺騙是最可恥的,就像出軌一樣讓人難以忍受。
對婚姻會有一定創傷
女生婚前懷過孕,生過娃並不是什麼大事。但你萬萬不能試圖去抹去它的存在,甚至昧著良心說婚後是頭胎。這個世界任何事情都無法瞞天過海,它總有一天會以一種出其不意的方式出現在你的生活裡。
那個時候一切都晚了,造成的傷害也無法彌補,最終結果可能就是以離婚結束吧。因此女孩子在結婚前有過生娃史,碰到心儀的物件後一定要如實相告。
除了丈夫之外,其實在分娩的時候要不要把自己的生娃史告訴醫生也讓人感到十分的煩擾,甚至有的人會因為害怕醫生告密而選擇隱瞞,這樣的做法正確嗎?
隱瞞頭胎的事情,在分娩時要不要與醫生說?
如果產婦在之前做過人流,那麼一定要和醫生說清楚,這次不是頭胎。因為人流又分為早期和晚期,孕晚期做的人流會對女性身體產生一定危害和影響。
比如陰dao感染、子gong內膜變薄、大出血甚至不孕等。因此在醫生詢問的時候,建議將自己的情況仔細與他們說清楚。這樣生產的時候,醫生就能準確應對各種意外情況了。
不告訴醫生的危害有哪些?
如上段所說,產婦做過人流的事實,多多少少會給身體留下一點創傷。當然,如果第一胎要是在三四個月大的時候墮掉的,好好調養後倒是不礙事。假設是孕中期或者孕晚期,那麼很容易造成女性在第二次懷孕後存在後遺症。
更嚴重的一種情況是之前做過多次人流,對子gong內膜造成非常嚴重的負面影響。好不容易保住胎兒等到分娩,醫生若是對產婦一問三不答,順利生下最好,要是有個意外,那後果誰來承擔呢?因此,無論是為了產婦自己,還是為了寶寶,都應該把情況和醫生說。
進了產房,上了分娩臺,就把一切交給醫生吧。他們有多年臨床經驗,接生過不知凡幾的寶寶,什麼大風大浪沒遇到過。
你的難以啟齒,對於專業婦產科醫生來說壓根無所謂,只要能確保手術成功就好。產婦們也不用擔心醫生會不會告訴家屬,有職業操守的人,大都不會選擇去蹚渾水。
畢竟事關一個家庭的和諧,誰有閒情去做惡人啊。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聰明的人才不會給自己添麻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