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送禮金禁忌,二婚帶孩要二十萬彩禮
有一位離異帶孩子的女士說,她自己擇偶的條件是必須男方要有房,而且要20萬的彩禮。
這位女士剛30歲,已經離婚三年多了,帶的孩子是男孩女孩也沒有說明。女士說她自己也有一套房子並且有一些存款,但是這些東西是留給自己孩子的,結婚之前她會跟男方說清楚。
面對質疑之聲,她說自己要20萬彩禮並不多,因為他們當地都是這個風俗都要這麼多。二婚怎麼了?自己又不少塊肉,憑什麼就要委屈自己呢?
二婚到底該不該要彩禮?可能各地的習俗不一樣吧。
據我所知道的東北還有河北這邊,二婚絕大多數情況下是不要彩禮的。有一些地方甚至連酒席都不辦的,不辦酒席也是有原因的。
因為第1次結婚,親友們已經給隨了禮金了,再次結婚,難道讓親友們再次給出一份禮金嗎?這就有點說不過去了,如果有的人結個三五次婚,那親戚朋友豈不倒黴。
其實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原因就是對於女方家庭來說,離婚並不是一件多光彩的事,這也是傳統封建觀念思想在作祟。所以離婚的再婚一般都不太張揚,但是現在社會可能不在意這些了。看到很多二婚甚至三婚的女人,一樣該要彩禮還是要。
其實真心說並不是說歧視離婚的,要知道現在社會離婚率這麼高,每年平均有100對結婚的,據說就有50對離婚的,離婚的人群越來越多,人們也都習以為常了。
即便離婚了,也一樣有追求自己幸福生活的權利,最討厭那種歧視離婚的,歧視離婚帶孩子的人。
我身邊周圍的人離婚的那些,再婚基本上都沒有再要彩禮的了。經歷過一次失敗婚姻的人,往往更能明白,婚姻當中什麼才是最重要的。
彩禮不是婚姻的保障,事實早就已經證明了。我是70後,我身邊的同齡人絕大多數都是沒什麼彩禮的,幾乎都是象徵性的,我們那些人很多結婚的時候都沒有房子,都是靠自己打拼買的,但是我們這一代人的婚姻大多都很牢固,離婚率很低。
反觀現在的年輕人,結婚彩禮房子車一樣都不能少,反而離婚率卻更高了。有的時候彩禮不但沒有成為婚姻的保障,反而成了婚姻矛盾的一個隱藏的危機。
很多人把自己婚姻的不幸歸咎於當年沒有要很多的彩禮,才讓對方不重視。其實,這種想法絕對是錯誤的,婚姻的不幸都是因為沒有選到對的人。
作為一個男人來講,無論自己多麼愛一個女人。一旦這個女人說出來那句,如果拿不出那些彩禮就不肯嫁的話的時候,但凡有點理性,有點尊嚴的男人,這時候都是會很失望的,很傷心的。
曾經我見過一對戀人,相處了5年多,最終女方家要15萬彩禮,態度很堅決,沒有就絕對不嫁。最主要是女方的態度也是一樣少一分錢都不嫁。
結果男方就放棄了這門婚事,拿著20萬彩禮娶了另外一個別人介紹的物件。作為女方可能永遠都想不明白,和自己相處了那麼多年,口口聲聲說愛自己的男人,為什麼這麼快就變心了。為什麼寧可拿更多的錢,去娶一個才相識幾個月的女人。
其實這個男人的做法,每個男人都能夠理解的。
話題扯的有點遠,沒個主題想到哪兒說到哪兒。
二婚要彩禮其實也沒什麼毛病的,但是千萬不要把彩禮當成婚姻的主要條件。如果遇到一個合得來人品不錯的,還是理性的適當放寬些條件吧,人好比什麼都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