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女嫁未婚男的好處(女人離異帶孩子嫁未婚男被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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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娶一個離異帶孩子的女人是什麼情況,父母不同意之後又另物色了"合適"的物件,能幸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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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異女嫁未婚男的好處(女人離異帶孩子嫁未婚男被吐槽)

女人離過一次婚之後,是一種什麼情況?這個世界的"有色眼鏡"很多。

比如,看到離異女嫁給未婚男,大家都替未婚男感到不值;但是離異男娶個未婚女,沒人會大驚小怪。

在社會進步的今天,在男女平等的今天,還是有人用"婚姻"這事來定義女人的價值。

在知乎上看到一個調查問卷,是問男人:你會願意要一個離過婚帶著孩子的女人嗎?

答案是很多人選擇不要。

從這個大多數男人給出的答案來看,在對待感情的這件事上,男人更為理智,反之,女人更多的是看感情,依據情況而定。

但倘若"未婚男"愛上"離異女",這樣的事存在於現實生活的話,又會是怎樣一種情況呢?

02

鄰居龍哥前幾年嚷著要跟一個離異帶著六歲女兒的女人結婚。

當時的龍哥,可能真的就是動了心,斬釘截鐵地跟他父母攤牌:"媽,我要結婚了,對方離過婚,還有個孩子。"

結果,龍哥遭到了全家族人的呵斥,大家軟磨硬泡的說著離異女的各種不是,直到摧垮龍哥的感情防線才罷手。

當時的龍哥,不管怎麼勸說家人,他的父母就是不能接受,老淚縱橫的樣子感覺好像是如果兒子真的娶了這個離異女人,他一輩子毀了的樣子。

最後,龍哥的愛情止於家人的勸說。

為了不讓龍哥在和那個離異女人有來往,父母一商量,決定馬上給他物色個"合適"的物件,認為只要這樣,他的心就死了。

然後,龍哥父母前後張羅,到處託人,終於給兒子從老家那邊物色了一個合適的人選。

起初龍哥不答應,但父母苦心說"這才是結婚的物件!"甚至以死相逼,還把那個女孩誇成西施,據說是老家那邊村子裡的村花級的美女,雖然文化水平低,但人美心善。

最終,龍哥父母算是趕鴨子上架般,讓兒子跟那個女孩結了婚。

03

結婚之後沒幾年,順著父母的心意,龍哥很快就讓他們抱上了孫子。可今年,孩子還不到兩歲,龍哥兩口子便開始為離婚做打算了。

聽說是倆人結婚之後就一直性格不合,龍哥特別看不慣自家媳婦省吃儉用不肯開空調的樣子,為此從剛結婚開始,兩個人就爭吵不斷。

而他媳婦那邊,又覺得龍哥瞧不起農村人,於是寧願單過獨木橋,也不和龍哥走陽關道。

本來就是生活上的磨合,可這倆人都各自懷揣著心事,終於一方要提出離婚時,另一方也絲毫不覺得失去了什麼。

總之,婚是離了,龍哥母親氣得差點暈過去,好不容易緩過來之後,要帶個兩歲的孩子。

龍哥離婚後,單身一人也沒再去自己的房子裡住,搬過去和父母住到了一起。

一家有老有小,唯獨沒有個年輕的女主人,而龍哥母親想再給兒子找一個結婚物件時,別家單身未有婚史的女孩,不是拒絕離異帶孩子的男人,就是嫌龍哥這不好那不好。

連龍哥自己也對婚姻失去了信心,好幾次都跟他媽說:"你拉到吧,別找了,找來的也不是過日子的料,還不如不結婚。"

現在這個老鄰居,不知有多後悔自己當初的決定,白白搭進去自己畢生的存款,還讓兒子揹負了個離異的身份,自己呢,一把年紀帶個沒媽的孩子。

04

結婚這事,並不是付出了錢,物色了合適的,讓兩個人想方設法住到一個屋簷下,就可以安安穩穩地過日子。

在一起過一輩子的人,很多生活上的細節都要磨合,這不是旁人認為的"合適"就可以決定的。真正的"合適",是兩個當事人彼此覺得好才行。

柏拉圖說:"人生最遺憾的,莫過於,輕易地放棄了不該放棄的,固執地堅持了不該堅持的。"

無論男女,已是成年人,他們應該知道自己要什麼。父母愛子女無可厚非,但更多時候,只能給予意見或建議,而不是以長輩的身份給子女施壓,要求他們接納自己的想法。

任何時候,每個人都有選擇愛情的權利,愛情就是你情我願的過程,多完美的撮合都比不上兩個人的真實心動。

朋友前幾年離婚,離婚是因為前夫長期在外打工並出軌,朋友接受不了丈夫的背叛,所以選擇的離婚。

離婚那會兒,朋友也很坦然,孩子自己要定了,計劃裡是和孩子過一輩子,永不踏入這讓人心碎的婚姻。

可前年的時候,32歲未婚的同事對她動了心,也不介意她的孩子,真的就是奔著結婚的方向去的。

05

朋友剛開始是牴觸的,按她的話說就是應該有自知之明,離過婚配不上人家未婚的,還是不要為難好了。再說自己有個孩子,就算倆人能過到一起,人家也未必會接受這個孩子,就算這個男人不介意,他的家人恐怕也難以接受吧。

所以,朋友當時覺得,還是安靜的過好自己的生活吧。

可那同事,絲毫沒有退讓的意思,真的就是非她不娶的態度,軟磨硬泡之下朋友也就動心了。

相處之後才發現,男的對她這個女兒也是愛屋及烏,努力在當一個"爸爸"的角色。

倆人的愛情進展的很順利,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起初,男方母親比較反對,但在男人的堅持下,以及對方母親慢慢的也覺得我這朋友人不錯,便也歡喜地接受了。

就這樣朋友結婚了,結婚之後,生活上瑣事的磨合肯定少不了,但倆人一直在克服,從沒想過要分開。

後來,據朋友說,她婆婆也待她很好,對她女兒不帶任何偏見,原因是知道獨自一人拉扯孩子的辛苦,所以,特別理解朋友的處境。

真的遇到對的人,所有的問題都不是問題。

只有那些不夠愛的人,才會覺得已婚女人不是結婚的物件,更或者用自己的偏見否定女人的價值。

06

離婚,不代表人生就是失敗的,愛情面前,沒有配不配得上,只有夠不夠愛。

真正的愛是不附帶任何附加條件的,過去怎麼樣不重要,今後怎麼樣也不要去想,重要的是眼前應該怎麼樣。

有人說過這樣的一句話:喜歡是不需要理由的。

如果總是找藉口說這不行,那不應該的話就說明那份愛不是真的。

婚姻,變相的說是合作的過程,但真正放入生活,它融進著我們的每時每刻,不能不重視。

一味的營造合適,忘了初心,日子很難過好。

"離異女"嫁"未婚男"的情況不只是發生在我們普通人的身上,就連很多明星也會遇到這樣的情況,而同樣的,他們也能過得很好。

人盡皆知的,便是賈靜雯和修杰楷,張歆藝和袁弘,鍾麗緹和張倫碩,等等。

對的人,不在乎過去,只是希望在未來的日子裡,能一起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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