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代辦結婚登記,法律上如何解決
去民政局登記結婚所需材料:1、男女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影印件(影印最好到民政局影印2、3張大2寸免冠合照。
3、少許現金。
結婚登記條件: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
結婚登記的程式: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提交由指定醫療保健單位出具認可的、可以結婚的《婚前體檢證書》;結婚登記前須到正規醫院進行一婚前體檢,接受醫生的婚前指導。
但根據法律規定,婚檢是要處於自願的,不強制的。
所以即使不參加婚檢也是可以順利拿到結婚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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