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多久可以起訴離婚
一、結婚多久可以起訴離婚
1、結婚後起訴離婚是沒有時間限制的。
2、起訴離婚是看夫妻雙方之間確實存在感情破裂,導致婚姻確實無法繼續存續的情況下,透過訴訟的的方式解決。但是若透過起訴的方式離婚的,法院一般會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會判決准許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可以在異地起訴離婚嗎
不能在異地起訴離婚。
1、起訴離婚,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當到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戶籍所在地;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是指被告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醫除外。
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時,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3、如果夫妻雙方均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應當在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可以到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十二條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夫妻分居多久可以離婚
夫妻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動離婚。
離婚方式只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可以離婚的情形有: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離婚分居證據有:
1、雙方簽訂的夫妻書面分居協議;
2、一方簽訂的租房合同;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
4、雙方來往的書信,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一方所在地區居委會證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