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兩年可以自動離婚嗎
一、分居兩年可以自動離婚嗎
夫婦分居兩年並不可能導致自動離婚。無論分居時間長短,夫婦之間的關係均不會自動解除。從法律角度而言,沒有婚姻能自動離婚,離婚需依法辦理相應的手續。離婚的途徑只有兩種,協商離婚或者透過訴訟離婚。此外,因分居導致的離婚,必須滿足特定的條件。
(一)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婦分居有多種情形,如由客觀原因導致的、因感情不和引起的,以及雙方自願協議分居的等。例如,夫婦因工作地點相距較遠無法共同居住,或一方在外工作無法共同居住。此種夫婦分居並非因感情不和所致,即便分居時間再長,也不應視為“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准予離婚的情形。
(二)分居必須是持續不斷的,且連續達兩年。(不可累積)
(三)夫婦分居的實質在於未履行夫妻性生活義務。
(四)“夫婦分居滿兩年”須有證據加以證明。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夫妻雙方分居兩年就可以離婚嗎
夫妻雙方分居兩年就可以離婚的說法不正確。根據相關規定,目前我國離婚只有協議離婚,或者去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兩種。且在我國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只是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種方式。感情破裂是離婚的法定依據,並非分居時間長短。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三、分居兩年離婚財產怎麼分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