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精神病患者結婚可以撤銷嗎
一、與精神病患者結婚可以撤銷嗎
精神病結婚是不屬於可撤銷婚姻的。
我國法律只規定了以受脅迫而結婚作為婚姻可撤銷的唯一原因。因此,精神病結婚不屬於可撤銷婚姻,當事人不可以申請撤銷。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被騙結婚可以撤銷婚姻嗎
一方欺騙另一方結婚的,不可以認定為可撤銷婚姻。受欺騙一方可以透過訴訟離婚或協議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
受脅迫結婚和婚前隱瞞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姻,屬於可撤銷婚姻。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三、脅迫結婚可以撤銷嗎
被脅迫結婚可以撤銷。
“脅迫”是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願結婚。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只可以是受脅迫一方的婚姻關係當事人本人。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這裡的一年,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除了脅迫結婚,可以撤銷的婚姻還包括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結婚登記前未如實告知的。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